游泳消暑受热捧 安全意识要增强

核心提示: 暑假期间,游泳是很多学生喜爱的消暑娱乐活动,与此同时,未成年人溺水事故也进入高发期。据各地媒体报道,自入夏以来,河北、河南、山东等地均发生了青少年儿童溺亡事故。悲剧的出现令人痛心,也再次给家长和学生敲响了暑期安全的警钟。

泳池内的游泳者大多是学生。记者 帅莹 摄

本报记者 帅莹

暑假期间,游泳是很多学生喜爱的消暑娱乐活动,与此同时,未成年人溺水事故也进入高发期。据各地媒体报道,自入夏以来,河北、河南、山东等地均发生了青少年儿童溺亡事故。悲剧的出现令人痛心,也再次给家长和学生敲响了暑期安全的警钟。

市民眭女士告诉记者,早在暑假前,她就去游泳馆给孩子预约报名了游泳课。“游泳馆里有专业的教练,还配备了救生员,安全方面有保证。”眭女士说,她每每看到青少年私自下河游泳而溺亡的事故报道,都觉得很痛心,“为避免户外野泳溺水等危险情况的发生,我觉得把孩子送到正规的游泳场馆是最好的选择。”

连日来,记者走访我市部分游泳馆了解到,从7月开始,各室内游泳场馆的接待人数就持续上升,其中学生群体已然成为“主力军”。在和部分家长沟通的过程中,记者发现,不少家长认为“带上游泳圈就能‘保命’”“在室内泳池就没有危险”……但实际上,佩戴的游泳圈侧翻、游泳馆内的救生员缺乏资质等,仍有可能导致溺水事故发生。

27日,记者来到市游泳馆,看到泳池里不少学生正在嬉戏畅游。工作人员王平告诉记者,近段时间,游泳馆每日接待泳客约400人,周末可达近700人。“为保证泳池内的水质,我们采用了24小时水循环系统,同时每隔2小时进行水内余氯浓度检测,确保数值处于正常范围内。”而对于场馆内的安全问题,王平介绍,考虑到暑期学生群体较多,馆内共配备了7名取得相应资质的救生员和5名负责维持现场秩序的安全员,另外还准备了救生圈、救生杆、氧气袋等救生设备,保障泳客的安全。

记者注意到,泳池里几乎没有泳客佩戴游泳圈,取而代之的是绑在双臂上的游泳水袖。对此,王平解释说,这是今年馆内的新规定,“游泳圈其实并不保险,因为儿童身量小,即使佩戴了游泳圈,也可能从中间滑出,或游泳圈发生翻转而倒立在水中,依然有溺水风险。”王平表示,为此,馆内已经下架了在售的游泳圈,并和带孩子来游泳的家长做了沟通,提醒他们及时更换安全的游泳辅助器材。

除了要注意游泳辅助器材的选择外,在泳池里也不可大意。游泳馆教练员韩军琪介绍,缺乏游泳经验的新手在进入泳池后,可能会因为脚滑站不稳,失去平衡感而导致溺水,“市民在下水前要做好充分的热身,避免因抽筋而发生危险。年龄较小的孩子则需要在浅水区先做练习,不要贸然进入深水区,并需要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合理使用背漂等器材。”

每年夏季,部分会游泳的市民觉得室内游泳馆人多拥挤,于是携家带口去水库、河道等地玩水或游泳,殊不知看似平静的野外水域,会有许多未知的不安全因素,加上缺少救生设施,一旦游泳者出现溺水等意外情况,很难在第一时间被施救。

据了解,近年来,在泰山水库、上湾水库等地,已发生多起溺水事故。虽然警钟长鸣,但记者发现,仍有一些市民在部分水库、宕口处野泳,甚至不顾安危,带上孩子一起下水玩耍。有的家长给孩子带上游泳圈后,就自顾自地游向深水区域,任孩子在浅水区域嬉戏,过程中也无暇关注孩子的安全。此时若发生意外,自救都来不及,互救更无从谈起,安全隐患极大。

记者从市水利局工程管理科了解到,虽然水库周边设置了标识标牌,并安排工作人员定时巡查,但野泳的情况仍屡禁不止。一位工作人员介绍,以泰山水库为例,虽然在大坝迎水侧增设了两米高的防护围栏,以限制市民随意从大坝迎水坡直接下库,但仍有少数人对此视若无睹,无视现场工作人员的劝阻,选择翻过围栏进入水库游玩。该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江苏省水库管理条例》规定,禁止擅自在水库水域内游泳、游玩、垂钓,“开阔水域的危险系数难以估量,市民应提高防溺水意识,自觉远离危险水域。”

在此,记者也提醒广大家长,暑假期间,要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监护,时常对孩子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在选择游泳场所和教练时,应关注游泳馆的安全保障设施是否齐全,教练和救生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带孩子进入室内场馆或海滨水域游泳时,不要做“甩手掌柜”,要确保孩子随时处于自己的视线范围内,谨防发生意外。

责任编辑:吴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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