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马骏
“在圆饼灯路口,车辆虽然可以直接右转,但应该礼让直行的非机动车和行人才对,怎么能不管不顾呢?”近日,市民罗女士在开发区一路口过马路时,被一辆右转的车辆溅了一身水。罗女士称,那辆车在右转时并没有礼让直行的非机动车和行人,甚至没有明显减速。记者注意到,尽管交警部门一再提醒,机动车务必在确保右后方安全的情况下才可右转。可是,一些司机仍置若罔闻,在路口不避让行人,强行右转弯。
据悉,为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降低道路交通事故风险,去年6月份,交警部门相继在市区以及开发区一些主要十字路口,新增了“右转礼让”标志,并通过电子警察对右转弯车辆进行全天候监管。然而,一年多过去了,“右转不让”的现象仍较为常见,不仅存在安全隐患,也影响了城市文明。
罗女士告诉记者,事发时正巧一阵大雨刚过,路面有不少积水,“那辆车在右转道上行驶而来,我想着,这辆车应该会在转弯时减速,等我先过马路,但没想到,那辆车竟然直接转弯了,不仅把我吓得赶紧停了下来,还把路面上的积水溅到了我身上。”罗女士表示,这并非是她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其实,像这样右转不让的情况还是经常能遇到的,尤其是在上下班高峰期。那时候,不少非机动车和行人会在绿灯亮起时过马路,其间总会有一两辆右转的机动车想要从本就拥挤的车流和人流中挤过去。”罗女士说,“不少行人在看到机动车直接转弯的行为后,不知道该继续走还是退回去,只能愣在原地等,生怕被机动车撞到。但问题是,行人过马路的绿灯时间往往都是刚刚够用,右转车辆不礼让的行为很容易导致行人在红灯亮起时仍处于马路中间,这是很危险的。”
交警部门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七款规定,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对于未按规定让行的违法车辆,根据相关规定将给予罚100元、记1分的处罚。
那么,行驶过程中,应该如何右转才规范?交警部门介绍,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绿灯亮时,右转车辆应在导向车道为实线前,开右转向灯变更到右转弯车道或最右侧的机动车道内;右转车辆在驶出停车线后,如果遇到同方向在右侧直行的非机动车,不得妨碍直行车辆通过;如果遇到人行横道信号灯绿灯亮启时被放行的行人,不得妨碍行人通行。
此外,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红灯亮时,如果路口设置专门的右转弯信号灯,不能通行;没有设置专门的右转弯信号灯,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此时,右转弯的机动车在驶出停车线后,如果遇到人行横道上的行人,或者从左侧道路上驶来的车辆,应该礼让行人、非机动车辆先行。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