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丹阳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工作启动

本报讯(记者 蒋须俊 通讯员 蒋云华 王小莉)为加快家庭农场示范创建工作,提升家庭农场发展质量,近日,我市启动2023年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工作。本次将认定丹阳市级示范家庭农场50家。

近年来,我市把培育发展家庭农场作为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和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不断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同时按照省、市、县三级联创逐级认定,推进家庭农场示范创建工作,着力培育壮大这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截至2022年底,全市工商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达499家,其中各级示范家庭农场302家。

据了解,今年丹阳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条件为:在镇(区、街道)备案,进入农业农村部的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生产。农场固定从业人数2人以上,常年雇工不超过家庭劳动力人数,农场主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经营土地相对集中、土地流转合同规范,承包期限在5年以上。规模适度方面:从事单一产业,粮食种植面积不低于100亩;从事水产养殖,经营面积不低于50亩;从事园艺种植,露天生产面积不低于30亩,设施栽培面积不低于10亩;从事畜牧养殖,生猪年出栏500头以上,羊年出栏100头以上;肉禽年出栏不低于1万只;蛋禽养殖不低于5000只;种养结合的主要产业规模不低于上述标准的70%;经济效益特别明显的,规模标准可适当放宽。有醒目的农场标识牌,具有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厂房场地,具备基本办公条件。有基本的生产配套设施和必要的农业机械,农业生产主要环节基本实现机械化,秸秆还田率100%。推广使用电子记账模式,并正常运用家庭农场随手记“APP”进行记账。生产技术相对领先,经营管理水平对周边农户具有较强示范效应,并能带动当地农户增收致富。无“非农化”“非粮化”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对具备下列四项优先条件之一的家庭农场,给予优先申报。一是从事优质粮油生产,开展产前产中产后统一服务、实施生产技术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建立生产记录、产品质量追溯、检查监督等制度齐全的。二是具有自主注册商标,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标志或地理标志认证,获省、市以上名牌农产品、著名商标或在产品展销、推介、洽谈会等活动中获得奖项的。三是诚信度高、风险控制强并且经济效益特别明显、示范带动能力特别强的。四是积极参与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的。

市农业农村局经管站负责人介绍,示范家庭农场的申报,由各家庭农场自愿向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镇(区、街道)农业农村部门经考察、审核,择优向上推荐,市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现场抽查。将符合申报条件的农场经市政府网站公示5天,无异议后发文认定。此次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底前。

为进一步加强监管,我市对示范家庭农场实行动态管理,在组织新一批示范家庭农场认定时,对不再符合示范条件的家庭农场将取消其示范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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