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法院当庭宣判一起毒品犯罪案

核心提示: 在6月26日“国际禁毒日”即将来临之际,20日上午,市人民法院对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件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景某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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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陈静 通讯员 戎莉俊 符向军)在6月26日“国际禁毒日”即将来临之际,20日上午,市人民法院对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件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景某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三千元。

被告人景某某,曾因吸毒多次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今年2月,景某某在与朋友打完麻将后相约吸毒,考虑到其朋友租住的房屋比较偏僻,其手中也有钥匙,先后三次将王某某、周某、张某带至上述房屋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

我市公安部门在侦查中发现,景某某有吸毒违法行为,遂将其抓获。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

作为公诉机关,市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景某某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毒,其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遂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当庭作出以上判决。

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记者受邀旁听了案件庭审。

责任编辑:吴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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