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禁止过马路玩手机并非“小题大做”

核心提示: 5月26日,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批准通过了《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决定》,其中增加了“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不浏览手持电子设备”的规定。

5月26日,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批准通过了《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决定》,其中增加了“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不浏览手持电子设备”的规定。随后,#过马路看手机该不该罚#的话题在社交媒体上引起热烈讨论,部分网友质疑玩手机这种小事上升到立法这件大事是不是“小题大做”。

如果放在日常生活中,玩手机不过是再正常不过的一件事情,娱乐自己也不损害他人权益,自然无需牵扯法律。但是如若放在过马路这个特殊环境下,玩手机就不能仅仅用“小事”一笔带过。

过马路玩手机并非“小事”,它既频频发生又容易危害人身安全。进入5G时代,我国网民规模迅速增加,“人人都有一部手机”的时代已经到来。在任何一个空闲时刻玩手机已经成为不少人的常态,过马路时也不例外,这也成为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新隐患。往日的血泪教训比比皆是。就在今年5月16日,湖南怀化一男子就在凌晨过马路时不断接电话看手机,被一辆厢式货车撞飞。过马路玩手机已经成为新一代“马路杀手”之一,严重危害行人自身生命安全和道路安全。

面对这一隐患,立法禁止并非“大做”,它既补充相关监管空白,又能强化行人安全意识。目前,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仅仅规定驾驶者不能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并未对行人使用手机做出相应规定。道路安全的维护需要驾驶者和行人双方共建,无论是驾驶者还是行人在道路中使用手机都有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只对驾驶者提出要求难免失之偏颇,此类法规的出台无疑能在一定程度上补充这块空白。

法规出台的目的不在于“罚”而在于“劝”。法律作为一种规范手段,拥有更大的强制力和更快的见效性,从而具备更强大的影响力。在该法规中,对过马路玩手机的惩罚力度也更多起到“警告”的功能,能够让行人以更加严肃的态度看待道路安全问题,以更加认真的态度维护道路安全,从而强化规则意识,将悲剧扼杀在摇篮中。

目前,我国温州、厦门、杭州等多个城市已经立法禁止过马路玩手机的行为,并且取得现实成效。如2019年开始实施的《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禁止“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低头看手机、嬉戏等”,违反者处警告或10元罚款。《条例》施行后不久,当地便开出了第一张行人过马路看手机的罚单。在国外,也有将不文明行为入法的先例。例如以“花园城市”著称的新加坡就在《公共环境卫生法》中对在公共场合吐口水或吐痰的行为做出处罚规定,违法者在面临高额罚款之余,还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立法过后,如若执法不到位,法规便会如同空中楼阁飘在半空成为摆设。目前,虽然已经做到“有法可依”,但是现实中执法困难的问题仍旧存在。所以,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增加民众普及度,加强科学精准执法规范更多违法行为,辅助以诸如马路语音提醒等软性措施,多管齐下,协同作用,才能让法律真正发挥作用。

责任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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