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产的建材厂内为何深夜挖坑? 三人为牟私利非法倾倒填埋垃圾7600吨

核心提示: 明知对方不具备垃圾处理相关资质,且深知随意填埋垃圾会污染环境造成严重危害,但面对唾手可得的利益诱惑,他们选择铤而走险,一个月内接收跨省市非法倾倒、填埋固体废物7600吨。

本报讯(记者 王国禹 通讯员 尹媛)明知对方不具备垃圾处理相关资质,且深知随意填埋垃圾会污染环境造成严重危害,但面对唾手可得的利益诱惑,他们选择铤而走险,一个月内接收跨省市非法倾倒、填埋固体废物7600吨。

29日,市检察院介绍,由该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污染环境案近日一审宣判,被告人张某等3人因犯污染环境罪获刑一年九个月至三年九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夜半扰民,噪声刺耳味刺鼻

“晚上感觉‘轰轰轰’的噪声就在耳边,吵得人睡不着,从晚上9点到次日凌晨5点,大概持续了一个月的时间。而且,还有刺鼻的臭味,一到下雨天更浓,我在家关着窗都能闻到。”即便时隔近三年,许大爷对于当时的情况仍记忆犹新。

许大爷是我市某镇居民,距他家直线距离20米处,是一家建材厂的大门,该厂自2019年底停产后一直“闭门静音”。然而,2020年6月中旬的一天深夜,许大爷听到厂区内突然连续传出异响,像是挖机、卡车等机械作业的声音。

心生疑惑的他开始留意起对门的动静。第二天晚上9时许,许大爷发现多辆外地牌照半挂车接连到来,在建材厂门口的路边一字排开,之后依次进入厂内。

“虽然半挂车上都有篷布盖住,里面具体是什么看不出,但刺鼻的气味能散老远,而且我也偷偷走近观察过,这些车上装的全是乱七八糟的垃圾。”许大爷说,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他发现路旁最多时停了四五十辆装满垃圾的半挂车,车开进厂后就会有人操作挖机、铲车配合,满车垃圾就被倒入厂内以前的取土坑内。

“这个建材厂以前是取土烧砖的,所以坑很大,长约100米、宽约40米、深约6米。二十多天后,我看到那个倒垃圾的坑填了大概有2/3,里面白的、黑的各种垃圾都有,臭气熏天。”许大爷说,建材厂周边有三个自然村,加起来有500多户村民,多数都闻到过不同程度的臭味。

2020年7月前后,陆续有村民向有关部门反映上述情况。2021年1月,警方对该案立案侦查。

至此,一条“接收-转运-倾倒-填埋”的垃圾非法处理链条浮出了水面……而建材厂所有人张某是该链条中的重要一环。

唯利是图,无视污染忙填埋

“2020年四五月份的时候,我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唐某,经他牵线搭桥,我与一个姓朱的人谈好了接收垃圾的事,约定在厂里倒一车垃圾给我200元。”“70后”的张某是丹阳人,2020年6月中旬,一车车由外地运来的垃圾开始运入张某的建材厂,倾倒入坑,而原本在建材厂帮忙负责日常事务的张某的哥哥则接手了现场协调交接事宜。

几天后,受天气影响,垃圾倾倒暂停,土坑内的积水表面漂浮着各种垃圾,且散发出刺鼻臭味。“之前唐某带人过来谈时说好了是倒建筑垃圾,可后来我们发现根本不是,里面碎砖、碎木头、塑料薄膜、泡沫、破布、玉米秆等什么都有,臭味非常浓。”意识到不妥后,怕被举报的张某叫停了倒垃圾一事。

然而,仅几天时间,唐某便赶至建材厂,与张某商议继续合作。

“唐某说朱某与别人签了合同,不继续倒垃圾会被罚款。之后,他将倒垃圾的价格涨到了400元一小车、600元一大车,我就同意了。”据张某供述,原本唐某告诉他所倒的垃圾是从我市其他镇区运来的,直到其发现运输垃圾的车辆均为外地牌照后,对方才说明垃圾来源地实为外地。

“我知道他们没有处理垃圾的资质,因为每次运垃圾都是在晚上。垃圾被倒进我厂里的土坑后,我们也没有其他处理办法,就是盖土掩埋。大家都清楚,这样的垃圾埋了肯定会污染土壤、地下水等,也会给我们自己和周边村民的健康带来影响和危害。但是看在钱的份上,我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张某说。

抽丝剥茧,完整证据明案情

2021年10月下旬,案件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2020年6月至7月期间,张某从朱某(另案处理)处接收的垃圾均被倾倒、填埋至其经营的建材厂内东北角取土坑,填埋地块与最近的居民集中区距离不到200米。根据张某及其哥哥供述,他们共从朱某处接收了几百车垃圾,获利10多万元。

为查清固废数量、确定公私财产损失、认定张某弟兄的违法所得等,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抽丝剥茧,通过向有资质的专业垃圾处理机构询价比对,并由专业鉴定机构依法依规采样分析出具环境损害鉴定意见,按照垃圾实际处置费用确认该案共造成公私财产损失320余万元。此外,根据朱某所统计的倾倒垃圾的吨位数、装车数,认定张某弟兄二人共接收、倾倒、填埋垃圾258车7600吨,违法获利15万余元。

在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过程中,针对张某等人提出的公私财产损失范围认定有误等辩解,公诉人列明完整证据、精准进行答辩,不仅以法理清晰证明公私财产损失鉴定意见的证据效力,更对公私财产损失包括费用类别作了说明,明确涉案分拣费、处置费属于应急处置费用范畴,并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全部予以采纳,以污染环境罪分别判处张某弟兄二人及唐某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二年九个月、一年九个月,分别并处罚金十五万元、十万元、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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