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用人单位2023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工作开始

各用人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医疔保障局 省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暂行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23〕3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丹阳市用人单位2023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申报所需材料如下:

附件:

2.医疗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

3.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

 

点击下载附件:医疗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和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doc

责任编辑:张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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