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咨询:家人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原城镇居民医保),需至南京住院,南京三级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复:1000元以上至1万元以下(含1万元)部分报50%;1万元以上至5万元以下(含5万元)部分报60%;5万元以上部分报70%。年度内第二次住院起,起付标准按相应医疗机构级别标准降低50%,本市二级以上及市外定点医院合规住院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普通居民:(30+保龄)%,最高不超过50%;老年居民:(45+保龄)%,最高不超过65%。
●读者咨询:去哪里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原新农合)停保手续?
答复:可以至所在乡镇行政审批局医保窗口或医疗保障局办理停保。
●读者咨询:家人患有甲亢,能否申请慢特病?
答复:我市门诊慢特病实行“两定”管理,即定点认定机构、定点认定责任医师(中医院、人民医院)。慢特病患者到认定机构医保科提出申请,认定机构医保科负责对认定结果进行确认以及资料整理、归档、录入,符合患有门诊慢特病参保人员信息及时录入系统,参保人即时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具体可咨询认定的医院。
●读者咨询:家人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原新农合),在常州三甲医院普通门诊看病是否可以报销?
答复:三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只有儿科可以报销,其他普通门诊不予报销,住院可以报销。
●读者咨询:参加了职工医疗保险,准备在常州医院就医,如何报销医药费?
答复:1.可以办理异地就医手续(“镇江医保”微信公众号智慧医保平台、手机下载“江苏医保云”App,如无法操作建议至就近的便民服务中心或医疗保障局办理),办理后直接刷卡报销。
2.可以先自费,回丹阳后再进行报销。
●读者咨询:未成年人如何办理护照?
答复:江苏省内凭身份证办理,可至行政审批局(开发区兰陵路88号)公安出入境窗口办理,目前在后巷派出所、导墅派出所和司徒行政服务中心内都设有分点,可就近办理。未满16周岁小孩办理时,如户口本户主是监护人则不需要出生证;如是爷爷奶奶,则需要携带出生证,若出生证遗失,需至所在地派出所打证明,在一方监护人陪同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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