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问题多 业主很闹心

核心提示: 近日,市民曹先生(化名)向记者反映,称其于2019年购买了市区某小区的一套期房。在房屋交付后,曹先生满怀期待地来到新家,却发现房屋存在诸多问题,让他有些恼火。

图为曹先生(化名)家阳台横梁上的裂缝。记者 帅莹 高静 摄

本报记者 帅莹 高静

近日,市民曹先生(化名)向记者反映,称其于2019年购买了市区某小区的一套期房。在房屋交付后,曹先生满怀期待地来到新家,却发现房屋存在诸多问题,让他有些恼火。

“这套房子我购于2019年7月,购房协议中注明的交付日期为2021年8月底。”在交房前,曹先生前往小区实地查看房屋建设进度,发现自家房屋内的一处墙体上出现了明显的渗水痕迹。曹先生回忆说,那段时间接连下了几场大雨,墙体渗水很可能是雨水较大所致。随后,曹先生立即将该问题反映给了小区开发商,要求对方对渗水处进行检查和维修。

2021年10月,曹先生接到开发商的通知,称墙体渗水的问题已经解决。但当时已经超过了原定的交房时间,曹先生便要求开发商进行赔偿。经过一段时间的协商,开发商同意减免曹先生15个月的物业费用。

今年2月,曹先生正式拿房。可在进入新家后,他发现阳台墙体上有一个较大的洞眼,周围还有一些残留的水渍。“之前开发商说渗水问题已经处理好,为何现在还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呢?”曹先生很疑惑,于是联系了物业和开发商,工作人员也上门查看并在交付单上做了相应登记,“我本以为对方很快就能告诉我渗水的原因以及后续的维修方案,但时至今日他们都未作任何回应。”

7月,曹先生开始装修新房,但没过多久,装修工人就告诉他发现南北两处阳台的横梁上有多条裂缝。“那些裂缝细细长长的,有近10条。”渗水问题还未得到解决,横梁上又出现了裂缝,这不禁让曹先生担心,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为了安全起见,曹先生暂停了装修,同时再次找到开发商。开发商则联系了建设公司的工作人员前往现场查看,并于今年8月向曹先生出具了一份混凝土结构裂缝处理的检查结果和修补方案。该份说明中统计了曹先生家南北阳台的三处横梁上共有9条裂缝,并注明其中一处横梁上的裂缝存在业主装修破坏现象。同时,检查结果中描述,这些裂缝早在房屋主体结构施工阶段就已产生,当时建设公司对这些裂缝进行了持续的跟踪观测,发现裂缝稳定无变化。此外,建设方还从设计及施工的角度进行了分析排查,结论为裂缝是由于混凝土受温度变化影响收缩产生,并不影响结构安全。

看到这样的检查结果,曹先生感到很气愤。“这些裂缝早在房屋建造时就已经存在,开发商却未明确告知业主,而是选择了正常交房。”曹先生说,检查结果出来后,开发商表示愿意赔偿其3500元,作为对阳台横梁上细微裂缝的维修工费,但他并不认可这一解决方案,“开发商在交房时隐瞒了房屋存在的问题,此举侵犯了业主的知情权,我希望能够进行退房处理。”

曹先生告诉记者,就房屋横梁出现裂缝的问题,他曾咨询过我市住建局房屋质检科,相关工作人员也上门查看过裂缝的情况。10月12日,记者从住建局房屋质检科工作人员处了解到,曹先生家两处阳台的横梁确实存在裂缝,但这些裂缝是否会对房屋的质量安全造成影响,还需要专业机构进行检测鉴定。“经过协调,开发商同意找第三方专业机构前来检测,并支付相关费用,但目前业主不同意这个解决方案,双方意见不一致,导致检测暂时无法进行。”该工作人员说。

13日,记者联系了该小区开发商,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多次尝试联系曹先生,希望对方能够同意第三方专业机构人员上门对横梁上的裂缝进行检测,但皆无果,“目前已经交房,业主不同意检测人员上门,我们也无可奈何。”

随后,记者将小区开发商及住建局房屋质检科工作人员的回复转达给曹先生。曹先生表示,他之所以拒绝进行房屋检测,是因为无论检测结果如何,都无法改变开发商隐瞒房屋存在瑕疵的事实。曹先生认为,开发商应当就售卖瑕疵房的问题对自己作出赔偿或进行退房处理,“接下来我会咨询律师,尝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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