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门查获两起“失驾”交通违法行为

本报讯(记者 王国禹)国庆节前夕,市交警大队不断加大交通违法整治力度,先后查获两起失驾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也起到了震慑作用。

9月19日10时30分,市交警大队开发区中队接到研判指令:一辆小型轿车的驾驶人的驾驶证信息异常。民警立即赶赴现场查处,并于当日10时50分在曲苑小区将该车驾驶人谭某找到。经调查,谭某于2019年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已被吊销驾驶证。

无独有偶。9月22日16时15分,开发区中队再次接到研判指令:一辆小型轿车的驾驶人的驾驶证信息异常。接到指令后,民警于当日16时36分在兰陵路和尚德路交叉路口查获驾驶人丰某。经查,丰某于2019年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吊销驾驶证。

目前,两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何为“失驾”行为?交警部门介绍,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或重大事故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或因超期等情形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即失去了驾驶资格,俗称“失驾”。“失驾”人员虽具备一定驾驶技能,但已无驾驶机动车资格。

交警部门提醒,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是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事故,不仅得不到保险赔付,还会受到法律制裁。“失驾”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在未重新依法取得驾驶证前严禁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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