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贺丽华 通讯员 叶青 秦利仙)近日,有几位市民来电咨询关于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方面的问题,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给予解答。
市民张先生说,他在我市参加了职工医疗保险,但因工作需要长期待在苏州,为方便就医,所以便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然而,他最近又接到公司通知,需要前往南京工作一阵子,不知能否再次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对此,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可到该局办理变更手续,更换就医地。“参保人不可同时办理两个异地的备案,因为目前系统仅支持一个异地备案。”该负责人说,备案地层级选择为地级市,在同一城市内的不同定点医疗机构均可刷卡结算。
市民吴女士在我市参加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因即将去外地跟女儿一起生活,为方便就医,所以打算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我患有慢性病,经常需要到医院门诊看诊配药,不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能否在当地医院门诊刷卡结算?”针对吴女士的疑问,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办理门诊异地就医备案后,可在备案地的一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直接刷卡结算,其他门诊则不能进行异地刷卡结算,治疗特殊重大疾病的门诊费用可回参保地报销。
刘先生在安徽老家参加了职工医疗保险,最近来到我市打工,发现到医院就诊时无法刷卡结算,很不方便,不知能否办理异地就医备案?该如何办理?对此,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异地参保人员须在参保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至江苏省镇江市后,才可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实现直接刷卡结算。异地结算仍执行参保地医保政策,参保缴费、账户积余、报销待遇等方面问题均需咨询参保地。
此外,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还根据参保人员近期反映的热点问题作出提醒,我市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开通异地刷卡后,在参保地仍可正常享受待遇,不受异地备案影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参保人员的医保关系仍然属于原参保地,执行参保地的医保政策。在备案地发生的合规费用,除需自付一定比例的转诊折扣外,剩余部分按参保地规定予以报销。在异地就医时如遇刷卡故障,可找就医地医院信息部门,自检排除医院收费系统原因后,由信息科将报错信息上传至当地医保部门,根据报错内容判断是由就医地还是参保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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