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组织进入者扫码 一超市经营者被治安处罚

核心提示: 近日,市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拒不执行疫情防控通告的案件。

本报讯(记者 王国禹 通讯员 邵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发布《关于丹阳市全面推广应用“镇江通行码”的通告》(2022年第4号)。近日,市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拒不执行疫情防控通告的案件。

警方介绍,3月19日至4月19日期间,荆林派出所查获辖区某超市负责人陆某拒不执行疫情防控通告,不按规定组织进入人员扫描“镇江通行码”。虽然已多次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但陆某仍拒不整改。4月20日,公安机关依法给予陆某治安处罚。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配合排查、防疫、管控等各项防控措施。对于不服从、不配合,甚至阻碍国家机关疫情防控措施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予以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吴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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