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老人乘公交应享受半价优惠检察监督维护老人交通优待权益

核心提示: “我今年刚满60周岁,听说符合半价乘坐公交车优惠条件,就立马来办老年卡了!”近日,刚办完老年卡的市民张大爷开心地说。

本报讯(记者 王国禹 通讯员 李惠娟) “我今年刚满60周岁,听说符合半价乘坐公交车优惠条件,就立马来办老年卡了!”近日,刚办完老年卡的市民张大爷开心地说。

今年1月份,市检察院接到群众来访,称我市没有执行适龄老人乘坐公交车的优惠政策。了解这一情况后,该院迅速派员至市公共交通公司咨询工作人员,并到候车大厅听取乘车老年人的意见。

检察官调查发现,丹阳市2010年出台规定,明确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以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但对于60周岁以上不满70周岁的老年人乘坐城市公交车的优待政策,一直没有出台相关规定。而根据2011年出台的《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60周岁以上不满70周岁的老年人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时可享受半价优惠。然而,该优待政策一直未在我市实施。

为维护老年人乘坐公交车优待政策的合法权益,市检察院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向行政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尽快落实政策,依法推进老年人交通优待政策的实施。

收到检察建议后,主管部门迅速协同相关单位研究制定了《丹阳市老年人优惠乘坐城市公交车实施办法》,并于今年2月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该办法规定,自今年3月1日起,60周岁以上不满70周岁老年人均可以办理老年卡享受乘坐城市公交车半价的优惠政策,且在丹阳的外地老年人与本地老年人享受同等的优惠政策。

3月10日,市检察院在市公共交通公司召开了公开听证会。公共交通公司负责人介绍,截至4月17日,公交公司已累计为60周岁以上不满70周岁老年人办理、发放了1996张老年卡。在听证会现场,3名听证员和人民监督员代表均对这一工作予以点赞。

责任编辑:周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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