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渐炎热,又见户外野泳现象
市水利局:水库水域内禁止游泳,请爱护环境、珍视生命
本报记者 帅莹
随着气温日渐升高,游泳逐渐成为不少市民最喜爱的运动之一。其中,部分市民因不喜游泳馆里人员拥挤,以及泳池里消毒剂的气味,所以更中意去水库等地进行户外游泳。但一些市民在户外野泳时缺乏安全应急知识,同时自我保护能力不足,导致水库、河道等水体成为溺水事故多发的“重灾区”。
家住泰山水库边的市民吴先生告诉记者,每年的盛夏时节,水库边的浅水区域都会有不少市民在此游泳、玩水,而一些自认为水性好的“老泳将”则会游至深水区域,将水库当成了天然的游泳池。“我有时还能看到一些家长带着年纪较小的孩子在水库边玩水,因为岸边水位较浅,有的家长便将游泳圈放置在一边,孩子身上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存在不小的安全隐患。”吴先生介绍,此外,水库里还常年有一些冬泳爱好者,虽然他们户外游泳经验较为丰富,但游到水库中心位置,还是会让人感到胆战心惊。
水库边一直有“严禁下库游泳”的警示牌,但总有一些市民对此视若无睹。“人多的时候,岸边人群嬉戏的声音较大,此时若是有人在远处溺水呼救,根本不能被及时发现。”吴先生担忧地说道。为此,他也曾多次提醒游泳的市民,但多数人都不以为意,有的甚至笑着说自己水性好,不会有危险。
就部分市民自行进入水库游泳的问题,记者联系了市水利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江苏省水库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六)款规定,禁止擅自在水库水域内游泳、游玩、垂钓。“水库管理所在大坝迎水侧设置了‘禁止游泳’的警示标牌,管理人员还会不定时地到水库对野泳人员进行劝阻,但每年还是会有不少市民到水库里游泳。”该工作人员表示,为最大程度地减少或杜绝野泳现象,去年开始,他们加大了宣传和劝导力度,通过现场发放宣传单、在大坝设置宣传喇叭等形式,将水库野游的危害性告知市民,并极力劝阻人员下库野泳;另外还在大坝迎水侧增设防护围栏,限制市民随意从大坝迎水坡直接下库;同时与水库属地政府、行政村沟通,联合交警等部门加强对水库周边的管理和执法力度,力争多方合力有效解决这一问题。
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他们已经增加了定点巡查的频次,“大坝上有实时监控,若管理人员发现有人来此游泳,会及时赶往现场,而如果市民发现有人在水库游泳,也可以拨打现场公示牌上管理人员的电话,及时制止野泳行为,防止意外的发生。”该工作人员呼吁广大游泳爱好者,要本着爱护环境、珍视生命的原则,积极抵制野泳,切忌抱有侥幸心理,自觉远离危险水域,还水库、河道等水体一个安全的运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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