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咨询:职工医保原先由单位缴纳,现已离职,准备个人缴纳,如何办理转个人缴纳手续?
答复:携带身份证、社保卡至乡镇行政审批局医保服务窗口或者医疗保障局办理转个人缴纳手续。
●读者咨询:公积金贷款买房,本月忘记将贷款存入扣款银行卡中,该如何处理?
答复:正常扣款日未扣款成功,月底会再补扣一次,不会有影响。如果月底还没有扣款成功,可以详询公积金贷款中心,电话为86905009。
●读者咨询:幼托机构何时可以营业?
答复:可以营业会进行通知,建议关注“丹阳发布”微信公众号。
●读者咨询:剖宫产生育津贴金额是多少?
答复:定额:剖宫产为3000元、顺产为2000元;营养费定额为853.2元。具体可咨询生育险报销部门,电话为88033961。
●读者咨询:如何将广东东莞的职工养老保险与职工医保转移至丹阳?
答复:职工养老保险:省际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不需要至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打参保凭证,直接至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或者通过12333App线上申请办理,前提是需要在转入地办理参保手续后方可申请转移。职工医疗保险:先去东莞医疗保障局打关系转移单,后携带身份证、2张1寸彩照、关系转移单至丹阳医疗保障局办理。
●读者咨询:健康码信息填写错误变成黄码,如何处理?
答复:携带证明材料到所居住地的社区报备登记转码。
●读者咨询: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是什么?
答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与本地孩子享受同等待遇,可由其监护人直接与学校取得联系,也可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时,由其监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起始年级学生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①学生就读的书面申请、父母的身份证、有效居住证或监护人房产证、家庭户口本或当地户籍证明;就读七年级的学生还应出示小学毕业证书;②经商人员出示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其他从业人员出示相关证明材料;(2)非起始年级学生随父母来我市就读的,持上述相关材料并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借读或转学手续。需要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持有效证明材料(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的转学证明材料与入学证明材料相同),向转入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转学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再到转出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出手续。根据《丹阳市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意见》精神,外来务工子女入学须有父母双方在本市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截至入学当年5月31日满一年的凭证(此项自2019年开始执行)。可详询教育局基教科,电话为86525727。
●读者咨询:新办居住证几个工作日可以领取?
答复:正常需20个工作日。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