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李先生如愿给车位安装了自用充电桩。记者 贺丽华 摄
本报记者 贺丽华
随着电动汽车的兴起,我市有越来越多的市民选择购买。相比燃油汽车,电动汽车不仅低碳环保,而且每月在开支上能减省许多。唯一麻烦的是充电的问题,家住练湖新城小区的李先生就为此苦恼了3年。其间他多次与物业沟通,但始终无果。直到近日,他向融媒体中心“行风热线”反映此事后,得到市物管办人员的大力帮助,最终通过正确的途径成功给自己的人防车位安装了自用充电桩。
购买电动汽车后面临充电难问题
李先生一直讲求低碳出行,因此,即便燃油汽车很普及,但他依然没有购买,而是选择租赁共享汽车出行。在尝试使用了一段时间后,李先生觉得电动汽车很不错,于是在2018年12月的一天,花费10万余元购买了一辆电动汽车,并在小区内租赁了一个地下车位。然而,他忽略了自己在使用共享汽车时,每次都是由租赁方负责给车充好电,自己并不需要为此费神,而自己购买的电动汽车则需要自己解决充电问题。
随后,李先生向小区物业反映此事,希望在自己的车位上安装自用充电桩。然而,物业称由于李先生租赁的是小区人防车位,所以此事首先需要与供电、人防办等部门进行沟通协调,确定能否在小区内开辟专门供电动汽车充电的区域;其次需征得小区全体业主的同意。
无奈之下,李先生只好将车开到距离小区相对较近的位于荣城国际小区的电动汽车充电点充电。但此举对他来说很是麻烦,一方面他在司徒上班,每天几乎是家里和公司两点一线,但为了给车充电,不得不绕行很长一段距离;另一方面为避免车充满电后占位,给他人充电带来不便,所以在整个充电过程中他不能离开。“每充一次电大概需要一个小时,我都是坐在车里等,充满电后立即驶离。”李先生说道。
几次申请安装自用充电桩皆遭物业拒绝
这样的情况在持续了一年后,李先生再次找到小区物业,提出同样的请求,但小区物业给出的回复依然是不建议安装。“他们主要是担心安全方面的问题,认为在人防车位上安装自用充电桩这项技术目前尚不成熟,万一电路出现故障,不仅会引燃自己的车辆,停在周围的车辆也会遭殃。”李先生思前想后,觉得物业的说法不无道理,尤其他车位旁边停的是一辆高档车,万一发生意外事件,后果不堪设想,于是只好再次作罢。
但到2021年时,他在网上看到不少地方都出台了关于安装自用充电桩的规定。同年11月,镇江也推出了自用充电桩安装细则。因此,上月,他再次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来到小区物业,但得到的回复依然是否定的,这让他觉得很不合理,“既然政府已经出台了相关文件,为何不执行呢?”郁闷之余,李先生向融媒体中心“行风热线”反映了此事。让他没想到的是,很快市物管办工作人员便得知消息,并主动联系了他。而经过对方的专业指导,李先生才发现,原来自己的思路一直是错误的。“我一直以为物业是解决此事的关键,但其实此事与物业并无多大关系。”李先生恍然大悟地说道,实际上这件事的关键在于供电部门,必须请供电人员前来查看该如何正确安装电表,因为地下充电桩和路面充电桩的安装方法并不同。
经指导终成功安装,每月充电费用减省近200元
随后,李先生按部就班地进行操作。近日,他终于成功给自己的车位安装了自用充电桩。“整个过程只花了两个多星期的时间,非常感谢市物管办人员的大力帮助,他们不仅耐心地一步一步指导我怎么做,而且时刻关心充电桩的安装进程,更帮助我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才使得这件事短时间内就得到了解决。”李先生说。
而更让李先生感到欣喜的是,自从使用自用充电桩给车充电后,他每月的开支更少了。过去,他在公用电动汽车充电点给车充电,全天每度电价约为1.4元,并且不时还会上涨;而自用充电桩使用的是峰谷电价,其中峰段每度电价约为0.58元,谷段每度电价约为0.38元。“在车内不开空调的情况下,我每月一般充三次电,每次充60度电左右。”李先生细细计算了一下,过去使用公共充电桩充电,每月的开支在250元左右,相比燃油汽车,费用已经减省了不少。但如今使用自用充电桩,并且在谷段时给车充电,每月开支仅需60多元,这无疑又给车主减省了开支。
在李先生看来,电动汽车将愈发普及,在车位上安装自用充电桩能给车主带来很多方便和实惠,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大力推广,让更多的车主受益。
掌握正确的申请程序方能顺利安装自用充电桩
那么,究竟该如何申请安装自用充电桩呢?记者采访了市物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市居住区安装自用充电桩参照镇江文件执行。申请人通过“网上国网”App线上或供电营业厅线下提出个人充电桩报装接电申请,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车位所有权证明,非车位所有权人本人申请时,还需提供车位所有权人许可证明材料。供电企业受理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会同申请人、物业(或业委会、居委会)代表进行接电及施工可行性现场勘查,符合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编制充电设施供电方案。接着,申请人向所在小区物业(或业委会、居委会)提交自用充电桩安装申请,物业(或业委会、居委会)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同意意见。如果是人防车位,还需提供具体的施工方案交由供电部门审核,涉及打孔、穿墙的则需送到人防办报批。“掌握正确的程序很重要,很多市民都是因为不了解政策,导致处处吃闭门羹,不仅浪费时间,还浪费精力,最重要的是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该负责人说道。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作为自用充电桩所有人,是充电设施及相关线路安全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应对自用充电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充电设施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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