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还有定点就诊限制吗?

核心提示: 近日,有市民来电咨询,称最近他听闻我市取消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定点就诊的限制,不知消息是否属实?

本报讯(记者 贺丽华 通讯员 秦利仙)近日,有市民来电咨询,称最近他听闻我市取消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定点就诊的限制,不知消息是否属实?

该市民在电话中表示,他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已有十多年时间,过去他无论前往哪一家基层医疗机构就诊,都可以直接刷卡结算、报销。但自今年元旦我市执行镇江大市医保统筹政策起,他便只能定点在一家基层医疗机构实现刷卡结算、报销,到其他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时只能自费,这让他觉得很不方便。直到最近,他偶然听闻我市似乎取消了定点就诊的限制,因此希望向相关部门确认此消息是否属实?

随后,记者就该市民的疑问咨询了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前段时间的多次协调,目前我市执行的镇江大市医保统筹政策中关于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就诊的范围已作了调整。如今,城乡居民医保(原新农合)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保健院、云阳人民医院、三院)普通门诊就医,不设定点数量限制,皆可直接刷卡结算,但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含丹阳市人民医院、丹阳市中医院)就诊不可报销。而城乡居民基本+补充保险(原城镇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均可直接刷卡结算。

至于患慢性病或特殊重大疾病的人员,仍需根据病种在相应等级的医疗机构进行慢特病申报及定点,只有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才能享受其慢特病待遇。其中,基层医疗机构的慢性病病种范围暂定为:高血压病、糖尿病、前列腺增生症、冠心病、慢性阻塞性肺病、肺源性心脏病、脑血管意外恢复期及后遗症期、帕金森病、帕金森氏综合症、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征、慢性肾功能衰竭(限非透析),共14种疾病病种。定点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慢性病病种范围暂定为:高血压病、糖尿病、精神病、慢性肝炎、癫痫、结核病、再生障碍性贫血7种病种。特殊重大疾病门诊诊治病种范围暂定为:重性精神病、耐多药结核病、终末期肾病、癌症(包括白血病等各种恶性肿瘤)、血友病、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先天性心脏病、甲亢、儿童苯丙酮尿症9种病种。

责任编辑:吴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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