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处理费是一项什么费用?

核心提示: 你有没有留意过,自己每天会产生多少生活垃圾?要处理这些垃圾,自然也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也就是生活垃圾处理费。但是关于这项费用的收取,一些市民仍有疑问。

本报记者 高静 帅莹

外卖餐盒、快递包装、一次性塑料袋、厨余垃圾……你有没有留意过,自己每天会产生多少生活垃圾?要处理这些垃圾,自然也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也就是生活垃圾处理费。但是关于这项费用的收取,一些市民仍有疑问。

市民周先生告诉记者,他在去年收房的时候,物业向其收取了一项名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费用,表示这属于代收费用,按年收取。虽然只有几十元,但是周先生对此十分疑惑,“我已经缴纳了物业服务费,其中包括了保洁费用,自然也就是负责处理垃圾的,怎么还会有一项单独的生活垃圾处理费,这算是重复收取吗?”在周先生看来,物业公司负责整个小区的保洁服务,业主支付其相应的费用,如果政府需要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那么也应该由物业公司承担。此外,他之前看到过类似的新闻,这项费用似乎应该是按月或者按季度缴纳的。

采访中,记者发现,不少市民并不了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那么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到底是怎么收取?又是用来做什么的呢?为此,记者咨询了市经发局的相关工作人员。一位工作人员解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用于补偿城市生活垃圾实行无害化处理所产生的收集、运输和处置的费用。“这项费用与物业管理服务费中的保洁费并不是同一种收费项目,所以并不存在重复收费。”该工作人员表示,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费中虽包含清洁费用和垃圾收集费用,但这部分费用仅限于保洁员清扫后将垃圾进行收集以及运送至垃圾中转站所产生的费用,并不包含垃圾后期的收集、运输以及处置等费用,“这两种费用并不是同一概念,生活垃圾处理费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该工作人员介绍,根据2018年起施行的《镇江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个人按户计收,每户每月5元,一年60元,可以按月或者按年计收,“所以如果市民被按年收取了生活垃圾处理费,实则也是合规的,但是跨年度收取则不合理,市民如遇到类似的情况可以向主管部门反映并要求退还多收的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并不包含其中。同时,根据《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单位和个人未按照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一千元的罚款。拖欠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可以按照每日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拒不缴纳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责任编辑:吴淋淋

本网首发

丹阳视觉

丹阳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