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人注意!事关用水!

核心提示: “最近我去交水费,发现家里的水费变成3.7元/吨了,难道水价上涨了吗?”近日,市民庄女士向记者反映,称她家的水价疑似出现了上涨的情况。

我市设定三级水量阶梯是按家庭户籍人口4人为基本单位

超过4人可申请增加用水人口

本报讯(记者 高静 帅莹) “最近我去交水费,发现家里的水费变成3.7元/吨了,难道水价上涨了吗?”近日,市民庄女士向记者反映,称她家的水价疑似出现了上涨的情况。

庄女士告诉记者,她平时主要通过线上平台缴纳水费。几天前,她缴纳水费时,顺便查看了一下明细,发现自家此次用水量为30多吨,水费为100多元,计算下来每吨水的价格为3.7元。“我记得水费是3元/吨,难道现在涨价了吗?”庄女士拨打了水务集团的客服热线,经客服人员查询,原来庄女士家的用水量超过了第一阶梯用水量的范围,进入第二阶梯,所以水费出现了上调的情况。

在和客服人员的沟通中,庄女士得知,阶梯水量是按照每户实际用水人口4人为基数进行计算的。庄女士表示,自己家实际居住了6人,包括她和她的爱人、两个孩子,以及她的公公、婆婆,“我们家实际用水人口多了2人,那相应的阶梯水量标准是否也应该上调一些呢?”

走访中,记者了解到,与庄女士有类似疑惑的市民不在少数。“自从有了孩子后,由于平时我们要上班,所以就请父母过来帮忙照顾孩子。”市民周女士告诉记者,父母的户籍并不在这里,所以这套房产的户籍人口只有3人,但家里实际长期住着5人,阶梯水量是否应该按照常住人口来核算呢?此外,一些市民将自家房屋出租,实际居住人口一直处于动态变化的过程,与户籍人口数也存在较大的差异,阶梯水量的标准又该如何判定?

就此问题,记者咨询了市水务集团,工作人员介绍,自2016年起,根据《关于建立丹阳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我市居民生活用水实行分类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以年度用水量作为计算周期,按家庭户籍人口4人为基本单位,设定三级水量阶梯。第一阶梯是每户年用水量不超过200立方米(含200立方米),水价为3元/吨;第二阶梯每户年用水量在200立方米以上至290立方米(含290立方米),水价为3.7元/吨,第三阶梯每户年用水量在290立方米以上,水价则为5.9元/吨。该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户籍实际人口数超过4人,市民可以在网上营业厅自行申请增加用水人口,或凭户口本原件到丹阳水务的城乡各营业网点申请,按各梯次每人每年增加用水量50立方米调整阶梯基本用水量,“一经申报,长期有效,市民无需每年都进行相应服务申请,除非户籍人口再次发生改变。”

对于常住人口数与户籍人口数不符的情况,该工作人员表示,阶梯水量还是以户籍人口数为准,“除非常住人口将户籍迁移过来,不然无法作为增加阶梯水量的依据。”而就出租房的问题,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房主可以申请不实行阶梯水价,“水费直接按照3.5元/吨进行计算,避免产生与阶梯水量相关的矛盾。”

该工作人员提醒,集团无法实时查看更新户籍人口数据,所以一旦市民家庭户籍人口数量发生改变,尤其是户籍人口数超过4人时,一定要及时在丹阳水务网上营业厅或营业网点申请增加用水人口。如有相关疑问,可致电86882498进行咨询。

责任编辑:吴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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