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马骏 实习生 方娇) “我当时把衣服退给了商家,但商家没有把钱退给我,而是让我回去等待。这不仅让我心神不宁,也让我感到十分不解。”近日,“95后”陈鑫(化名)在我市某商场一服装店购买了一件大衣。回到家中后,她发现这件大衣的上身效果与在店里试穿时相去甚远,于是返回服装店要求退货。店员同意了退货,并收下了大衣和票据,但没有马上退款,这让她十分困惑。
更让陈鑫感到担忧的是,退货时,她按照店员要求,将消费票据和衣服都给了店员,“现在,除了付款记录,我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我买了那件大衣。”陈鑫说道。
直到退货后第三天晚上10点多,陈鑫终于等到了店员的退款转账。不过,对于这次消费经历,陈鑫仍感到不解,“通过手机支付的方式消费,退款真有这么难吗?”
昨日,记者走访多家服装店,对陈鑫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在门店消费,如顾客在消费时使用刷卡、微信、支付宝等支付方式,那么款项一般是直接入公司账,退款时要经过公司财务核实才能退款,退款时长在7个工作日内,退款一般都是‘原路’退回。”某服装店一位店员告诉记者,一般来说,如果消费和退货之间时间间隔较短,那消费者很快就能收到退款。如果时间间隔较长,那消费者就需要耐心等待了,但退款等待时长一般不会超过7个工作日。
在另一家服装店,记者得到了类似的回复。“一般来说,顾客通过刷卡、微信、支付宝等支付方式消费,在退货时都是按照规定流程退款的,即在公司财务核实后进行退款。如果顾客急着要退款,那店员在收到其他顾客消费的现金后再退还给顾客的情况也是较为常见的,具体要看顾客是否着急要求退款。”该店店主说道。
对此,江苏万善律师事务所的丁斌律师认为,在陈鑫所遇到的这一消费事件中,商家的做法是不合理的。无论经营者的理由是什么,都不能拖延退款,退货与退款应同时进行,以免后续产生纠纷。此外,消费者尚未收到退款时,无需将消费票据交给经营者,如果交给经营者,消费者应当拍照取证,以便维权。丁斌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经营者故意拖延退款,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除此以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执法部门可根据情节单处或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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