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收费新规实施市民疑问不少

核心提示: 关于外来访客车辆临时停进小区方面,根据《通知》的第六条规定,其收费标准以24小时为计费周期,2小时内免收,超过2小时部分按每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2元收取,最高不超过10元;超过24小时则按上述标准重新计收。

小区停车收费新规实施市民疑问不少

管理部门:目前正处于过渡期,将引导物业公司做好相应调整

本报记者 高静 帅莹

自今年1月1日起,《丹阳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丹经发价规发〔2021〕1号)以及《关于明确丹阳市普通住宅小区汽车停放费及车位租金标准的通知》(丹经发价〔2021〕357号)正式施行,小区业主停车以及外来访客临时停车收费标准有了更细致的规定。不过,近日记者走访发现,不少业主对其中一些细节存在疑惑。

家住香堤国际小区的业主李先生(化名)告诉记者,他所住小区因可租车位有限,所以很多业主都是以临时停车的形式将车辆停进小区。前段时间,小区物业计划对临时停车的计费周期进行更改,每日0:00将进行重新计费,“也就是说,从临时停放车辆入场时间开始至隔日0:00为一个计费周期,0:00之后又是一个计费周期,如果车辆在小区停放过夜,就需要经历两次计费周期。”在这种操作方式下,小区很多业主需要缴纳更多的临时停车费用,“因大家都不同意这种新的停车收费方式,所以目前物业暂时未执行。”李先生质疑,小区临时停车,计费周期到底应该从什么时间开始计算,是物业可以随意固定一个时间点,还是按照临时车辆进入小区的时间点来算?

此外,李先生还表示,他一般晚上6点左右下班回家,将车停进小区,第二天早上6点多送孩子上学,之后再返回家中,晚些时候再离开小区上班,“我每次开车进出小区都需要重新计费交钱,仔细计算,我缴纳的停车费用比租固定车位所需的费用还要多,这样合理吗?”

带着市民的疑问,记者咨询了市经发局价格管理科。一工作人员介绍,《丹阳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关于明确丹阳市普通住宅小区汽车停放费及车位租金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刚刚施行,正处于过渡调整期,因各家物业公司的解读以及市民理解上都存在差异,所以确实容易产生一些矛盾。

关于外来访客车辆临时停进小区方面,根据《通知》的第六条规定,其收费标准以24小时为计费周期,2小时内免收,超过2小时部分按每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2元收取,最高不超过10元;超过24小时则按上述标准重新计收。“外来访客进入小区临时停车,并不会有限定的时间点作为计费周期的划分,一般都是根据车辆实际进入小区的时间作为起始点进行计费。”该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外来访客车辆在24小时计费周期内多次进出小区,那累计收费应当不超过10元,“毕竟小区不是市场化运营的停车场,物业需要确定好外来访客的身份并做好登记,避免引起停车纠纷。”

而关于业主车辆临时停进小区方面,该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为提高车位使用率,物业可对业主的车辆实行不固定车位、先到先停服务模式,汽车停放费和车位租金月度累计费用应当不高于固定停车位收费标准,具体根据业主临时停放车位的类别确定相应的收费标准。“简单来说,如果业主车辆临时停放的是小区产权车位,而此类车位收费标准为每月240元,那么平均到每天约为8元,那业主交纳的临时停车费就是8元/天。”该工作人员解释,到具体实践操作中,物业公司可以按照自然天来作为计费周期,或根据业主需求以车辆进入小区作为计费周期的起始点,“如果业主明确一个月内每天都需要进入小区临时停放车辆,那可以和物业协商直接按月缴纳费用;如果只需要停放几天,那就按照实际停放时间按天缴纳,每次支付相应的费用,物业人员需做好记录,在计费周期内,多次进出也无需再额外缴费。”

该工作人员认为,此次《办法》与《通知》修改制定的初衷是便民,各个小区落实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前提是不能与规定相违背,应最大程度便利业主。与此同时,该部门也会不断引导物业公司做好新规的相应调整,减少矛盾的发生。“我们近期也收到不少市民关于新规的政策咨询,大家如果有疑问,可以拨打86055522,我们会及时进行解答。”该工作人员说道。

责任编辑:周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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