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车摔伤,竟伪造事故骗保5.7万元

核心提示: 父亲雨天骑车不慎摔伤,为了弥补损失,儿子竟伙同他人伪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金。

本报讯(记者 王国禹 通讯员 李文浩)父亲雨天骑车不慎摔伤,为了弥补损失,儿子竟伙同他人伪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金。16日,记者从市检察院获悉,由该院提起公诉的一起保险诈骗案近日一审宣判,骗取保险金的蒋小明(化名)、蒋大宝(化名)、张某三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至一年两个月不等,均适用缓刑,并处罚金二万五千元至一万五千元不等。

检方介绍,2019年11月底的一天傍晚,蒋小明接到了父亲蒋大宝的电话,父亲说他骑电动车摔伤了,感觉锁骨很疼。随后,蒋小明与妻子立即赶到父亲家中。

“我看了一下父亲的伤势,大概是骨折了,当时我就想可以伪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金,以补贴这次的损失。”这个念头浮现之后,蒋小明便立即打电话给自己的远房亲戚张某,让对方到蒋大宝摔倒的地方与自己会合。过了一会儿,蒋小明骑着父亲的电动车到达现场后,与张某见了面,此时蒋小明的妻子也开车载着蒋大宝到达了现场。

“当时我跟张某说了父亲摔伤的情况,并提出需要他帮忙伪造一起交通事故的现场,医药费通过走保险解决,他同意了。”之后,蒋小明对现场进行观察后发现,父亲摔倒的地方是一条直路,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较低,伪造现场很容易会被怀疑,他便想换一个地方。“我当时沿着路往东走了约几十米后,到了一个路口,此处视线比较差,我觉得这个地方发生交通事故比较合理。”蒋小明与张某便在此处开始布置。

“我让张某将车头朝东,我把父亲的电动车放在汽车的右前方,因为张某汽车的右前方刚好有一块漆掉了,这样看起来比较合理。”蒋小明如实供述。在他们将现场布置好之后,张某便打电话报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张某声称是自己开车追尾了蒋大宝的电动车。

根据张某的陈述及现场勘查,民警最终认定张某在此次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之后,张某又电话联系了保险公司。“后来都是蒋小明去保险公司走的程序,最后付款的时候我签了字。”张某供述道。

由于蒋大宝经诊断系锁骨骨折,最终按照保险报销流程得到了5.7万元的赔偿费。

不过,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检方告诉记者,就在三人自以为他们做得天衣无缝之时,有知情群众进行了举报,由此案发。

今年9月份,案件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据蒋大宝供述,案发当天他在现场目睹了儿子蒋小明等人伪造事故现场的情况。在自己住院治疗期间,蒋小明曾对他说,若保险公司的人过来核实情况,就说是被汽车撞的,之后其在保险公司核实情况时也是这样回答的。

最终,综合交通事故认定书、银行流水、保险公司理赔资料等在案证据,市检察院认为,蒋小明、蒋大宝、张某三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事故,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应当以保险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结合三人自首、自愿认罪认罚、退出违法所得等情形,该院依法以保险诈骗罪对三人提起公诉,并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获法院采纳。

责任编辑:周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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