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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姜康)今年的“双十一”,商家花样繁多的促销活动令消费者着实看花了眼,忙得晕头转向。花样多,坑也多,这不,市民汪女士就遇到了一个问题。
“11月4日的时候已经收到了一支唇釉,但另外一支却被发往了上海航空部。我在11月4日到11月11日之间,不停地查看物流信息,发现物流一直都没有动。”市民汪女士告诉记者,今年11月1日凌晨,她在某品牌天猫旗舰店购买了两支唇釉准备送给即将过生日的同事,付完款后商家在当天就给她寄出了快递,但是11月4日收到的快递却只有一支唇釉。发现问题后,汪女士第一时间联系到了商家,客服人员告诉她两支唇釉是分两个快递给她发出,有一支需要再晚几天才能收到。
“其间我又找了商家客服,客服人员告诉我可能是因为上海举办进博会的原因,对物流进行了管制,才导致物流状态一直没有动。可是到了11月11日,物流联系我说快件丢了,让我联系商家要求补发或是赔偿。”随后,汪女士立即联系了商家,商家却告诉汪女士,如果要补发的话,首先得要核实,核实需要3到5天,核实完成以后,还需7到15个工作日才能补发。而这一个来回就将耽误汪女士十余天的时间。
由于是准备送给同事的生日礼物,商品没有及时送到,完全影响到了汪女士的计划,于是汪女士向店家索赔,但是遭到了商家的拒绝。
“商家告诉我是快递延误,无法赔偿,只能等补发。补发的话,我就只能一直等着。得到这样的回复,我就向淘宝平台进行了投诉,不过客服人员却说我投诉证据不足,所以投诉也没有成功,直到现在还没有得到答复。”汪女士有些无奈地说道。
汪女士在“双十一”的时候遇到的问题真的是让人十分闹心,她也希望商家能够及时给予她一个合理的解决办法。
那么,消费者遇到这一类的消费维权问题,应该采用怎样的方式维权呢?就这一问题,记者采访了我市言竹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刚。王刚告诉记者,目前网购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商家促销手段也是五花八门,市民一不小心就会掉入“陷阱”。“所以,这就要求我们消费者在网络购物过程当中,要注意保留好购物的各种凭证以及与商家的一些聊天记录。同时,要把握好网络购物的一些规则,特别是‘7天无理由退货’这些相关的一些规则。一旦遇到问题以后,要积极地与商家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要及时向行政机关进行投诉或者举报。”王刚说。
同时,王刚还告诉记者,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规定,作为平台的经营者,如果知道卖家卖的东西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或者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平台应当及时制止。如果在明知的情况下不制止,平台应当和卖家承担连带责任。同时,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对直播带货也作出具体规定,明确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展示商品或者服务及其实际经营主体、售后服务等信息,或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消费者可以充分利用‘法律资源’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王刚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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