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市居民大病保险补偿40233人次 同比增长28.72%

核心提示: 近年来,随着我市大病保障项目的普及,像薛女士一样受益的市民不胜枚举,而且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

本报讯(记者 尹媛 通讯员 孙涛)“多亏了大病保险,让我们家渡过了眼前的难关!”日前,拿到大病保险20万元补偿的市民薛女士,难掩感激地说道。

薛女士家原本虽非富贵家庭,但也有着自己的小幸福。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去年的一场意外大火导致薛女士重度烧伤,治疗费用需要75万余元。这笔费用对于薛女士一家来说,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但是为了挽救她的生命,家人们顾不得其他,只能东拼西凑借钱。在薛女士治疗期间,她的家人偶然间听说大病保险可以获得补偿,便致电人保财险丹阳支公司进行咨询,获得了肯定答复——“大病保险赔款可在报销时通过医保中心‘一站式’结算、一并补偿。”此后,薛女士治疗了近4个月,出院时基本医保及大病保险在医院同步进行了报销,他们家的经济负担一下子减轻了不少。

近年来,随着我市大病保障项目的普及,像薛女士一样受益的市民不胜枚举,而且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度我市共有40233人次获得大病保险补偿,比2019年度增长了28.72%;直接赔款4726.62万元,比2019年度增长了21.01%。

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我市自2014年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该保险是为减轻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大病医疗费用负担而实施的一种补充性医疗保险,即按现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报销后,对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超过大病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给予报销。据承保方人保财险丹阳支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只需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需另行缴费,即同步参加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大病保险的保障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通过进一步降低起付线及提升赔付比例,覆盖范围更广。据悉,大病保险目前具体标准为:每一自然年度每一个被保险人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后,个人负担超过1.5万元以上的合规医疗费用,按照1.5万~10万元的60%、10万元以上的70%进行赔付;今年以来,我市医疗救助对象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各段赔付比例提高5%。大病保险赔付年度封顶线为20万元。为了尽可能方便城乡居民理赔,人保财险通过系统自动理算和对接等方式,密切配合市医疗保障局,实现了大病保险的“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我市城乡居民可以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也可以携带相关证明到参保地医疗机构申报,由参保地医疗机构统一报送市医保中心审核,审核后由医保中心直接打卡支付,一次性完成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补偿,无需提供二次理赔材料。

此外,记者获悉,我市这一医疗保障民生工程将一直持续下去,今后可能根据我市经济和医疗等发展情况,对补偿标准等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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