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银行卡能赚钱?当心成为洗钱帮凶!

核心提示: 如果有人每月给你数百元,租用你的银行卡,你会答应吗?是不是觉得躺着就可以赚钱?这可不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而是骗子的陷阱。

本报讯(记者 王国禹)如果有人每月给你数百元,租用你的银行卡,你会答应吗?是不是觉得躺着就可以赚钱?这可不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而是骗子的陷阱。

今年7月初,中山路派出所通过摸排线索发现,我市多名男子频繁出入城区各大旅馆,并招募社会闲散人员提供手机、银行卡等,具有帮助犯罪团伙转移非法所得资金的重大嫌疑。随后,中山路派出所会同市公安局反诈中心、合成作战中心进行伏击守候,于7月9日在丹阳、常州等地将正在转移赃款的5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据民警介绍,这5名犯罪嫌疑人的上线是马来西亚的一家诈骗公司,该公司主要实施诈骗“洗钱”。

那么,“洗钱”到底是怎样的一个过程呢?民警介绍,洗钱是通过隐瞒、掩饰非法资金的来源和性质,通过某种手段把它变成看似合法资金的行为和过程,方式主要包括提供资金账户、协助转换财产形式、协助转移资金或汇往境外等。“洗钱”犯罪离我们并不遥远,相反,一不留神还很有可能成为“洗钱”的帮凶。

据介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的罪名,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该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该款的规定处罚。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重视自己的信息安全,绝不能出租、出售、出借或者购买银行卡或者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否则不仅5年内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也会在个人征信上留有污点,影响贷款等,还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并追究刑事责任。电信网络诈骗手法千变万化,但万变不离其宗,记住“三不一多”原则: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轻信,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

责任编辑:吴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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