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在两地能分别享受相应待遇吗?

核心提示: 近日,居住在珥陵镇的赵先生来电咨询,称他在外地老家参加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现在又在我市参加了职工医疗保险

本报讯(记者 贺丽华 通讯员 张芸)近日,居住在珥陵镇的赵先生来电咨询,称他在外地老家参加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现在又在我市参加了职工医疗保险,不知能否在老家时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在我市时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赵先生说,他的户口在外地,多年前在老家参加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后,每年都缴纳相关费用。而最近,他来到我市工作后,所在公司又为其缴纳了职工医疗保险。“听公司会计说,我在这里不能同时享受两种保险的待遇,那么如果我在这里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而回到老家后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如此是否可行呢?”赵先生说,因回老家的路途不远,所以平时每逢周末和节假日,他基本都会回去,如果在老家生病需要就医,该如何报销呢?

随后,记者就赵先生的疑问咨询了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我国医保信息系统正在不断完善中,国家定期会对全国参保人员的参保信息和报销信息进行比对,同一发票在两地享受待遇必须退回重复享受待遇部分。关于赵先生提到的在老家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在我市缴纳职工医保费用的情况,由于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均属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所以是不允许一人多地重复参保的。如有重复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只能保留一个基本保险,其他必须办理暂停,并且在办理暂停手续的过程中,经查有享受其待遇的部分需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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