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某小区业主微信群内,一业主因长期受到他人辱骂,遂将辱骂者和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在我市,一些微信群中辱骂、传谣等情况也时有发生——
微信群内违法,群主也要担责!
网络漫画图
本报记者 马骏
近日,在广州一小区,因多名业主在该小区业主微信群内长期频繁发布针对业主张某的恶意辱骂言论,张某对这些业主提起侵权诉讼。此外,由于该微信群群主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张某还将该小区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认为物业公司的不当行为是其名誉受损的重要原因。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业主在群内发表辱骂言论的行为构成名誉权侵权,判令业主书面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物业公司未及时履行群主管理责任,加重张某名誉受损的程度,判决物业公司在小区公告栏张贴声明向张某赔礼道歉,声明张贴时间不得少于30日。
那么,你所在的微信群里发生过争执的情形吗?群主都是怎么处理的呢?记者了解到,当前,网络信息技术迅猛发展,微信作为社交工具被广泛使用,微信群则为群成员之间的集体交流提供了便利,但微信群里的不当言论可能产生法律纠纷。
市民孙先生告诉记者,他曾经就遇到过类似情形。“在我们小区的业主群里,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虽然身在其中,但并非是群主。”据孙先生回忆,当时,小区物业人员阻拦未缴纳停车费的业主开车进入小区,引发了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当时刚巧也是每年缴纳物业费的时候,一位业主就在群里发声,认为小区物业太霸道,鼓动大家都不要交物业费。”孙先生说,很快,物业的工作人员就在群里回应了,让那位业主不要乱说话,一场“骂战”随之而来。“当时真是什么难听话都有,有几位业主骂得特别厉害,最后,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只得退群了。”孙先生认为,业主和物业的矛盾在不少小区里都比较常见,双方应该心平气和地解决矛盾才是,在微信群里互相谩骂,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会让矛盾升级。孙先生觉得,小区的业主群里应该有一个公平公正的人,而群主就应当成为这样的角色。可是,在那场“骂战”中,孙先生从头至尾也没有看到群主发声。
市民李女士则认为,微信群里出现了“骂战”,有时候其实就是群主发起的,所以没法指望群主来进行有效管理。记者了解到,李女士所说的情况确实并不少见。在一些“大群”中,一旦出现了争执、纠纷,有的人往往会把意见、观点较为相似的群成员另外组建一个“小群”,并在这样的“小群”里矛头一致地对准某件事,甚至某个人,大骂特骂一番,言辞十分激烈。出现这样的情况,群主自然就成了一场“骂战”的发起者。“骂完了,发泄完了,气顺了,可这样的行为真的没问题吗?在微信群里真能这样肆意辱骂他人吗?”有市民不禁发问。
记者了解到,在一些微信群里,群主确实承担起了管理的责任。“我之前加入了一个社区团购的微信群,群主每天除了发布团购信息外,对于一些不良信息的传播,都及时予以制止。”市民周女士告诉记者,除了群内熟人较多的家庭群、家长群、公司内部群等,一些市民的手机里往往还有各式各样的微信群,有些是为了拓展人脉、有些是为了优惠购物……在这类群中,陌生人比较多,一些群成员经常会在群里发布一些网络链接或是所谓的“健康小贴士”,然而,这些信息的真实性却难以保证。“我所在的那个团购微信群里,群主就给大家定了规矩,除了下单、日常交流,其他的网络链接等信息是不允许发布的。大家也都同意这样的做法,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营造一个安全的群聊环境,也避免了因为这些信息引发其他群成员的不悦,甚至是纠纷。”
有业内人士表示,微信群绝非法外之地,随意捏造事实对他人侮辱中伤这类语言暴力侵权,无论是在现实中还是在网络上都是违法的。需要注意的是,群主被要求履行管理责任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根据《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依据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和平台公约,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构建文明有序的网络群体空间。也就是说,微信群主负有对微信群的管理职责,要履行注意义务,即“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
不过,该业内人士认为,对微信群主是否尽到了其应负的注意义务判断标准不宜过高,不能苛求群主时刻保持对群内言论的密切关注,群主尽到积极预防、阻止群内侵权行为的责任,就可以认定其尽到了应负的注意义务。一般来说,群主需做到以下三点:群主立群规,明文规范群成员;如果群成员发布不良信息,应及时将发布者禁言或踢出群聊,避免不良信息传播的可能性;及时向相关平台、部门举报。虽说群主没有“禁言”的管理权限,但群主可以行使言语劝阻、发表群公告、将群成员移出群聊或解散群这几种管理方法,防止侵权的损害扩大,这才是群主履行管理责任的恰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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