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为社会救助群体减免医保费623万余元

核心提示: 社会救助对象是最需关心关爱的群体,按照《丹阳市医疗救助办法》文件精神,该类群体城乡医保基金由市财政全额补贴,个人免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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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丽萍 通讯员 史玉华)社会救助对象是最需关心关爱的群体,按照《丹阳市医疗救助办法》文件精神,该类群体城乡医保基金由市财政全额补贴,个人免缴。记者昨日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该局为民所想,第一时间会同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总工会、卫健委等部门会商工作方案,有序、完整、及时处理参续保工作,现已完成该类人员计15477人次的参续保工作,减免个人承担部分金额623万余元。2021年度城乡医保中社会救助对象免缴工作已全部完成,避免了该群体个人自费重复缴费,有效保障了他们的医保权益,从源头控制了该类人员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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