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为儿子买房出资,现想要讨回,但儿子认为这属于赠予行为
老人能否成功讨回这笔钱?
本报讯(记者 贺丽华)近日,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人来电向本报记者反映,称当初儿子买房时,他曾出资了一部分,如今因双方发生矛盾,所以想要讨回这笔钱,但没想到竟遭到拒绝。在多次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他欲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他希望咨询律师,从法律层面上来看,能否讨回这笔钱?
老人告诉记者,他并非本地人,之所以来到我市,是因为儿子一家在这里生活。“我退休后便带着老伴来投奔儿子,之后一直和儿子一家住在一起。”老人说,让他没想到的是,自搬到这里住后,他和儿子、儿媳之间便争执不断,甚至为此闹得不可开交,“其实事情的起因都是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但由于双方皆不肯让步,所以每次争吵都会愈演愈烈,事情也总是一发不可收拾。”
如今,父子俩虽然生活在同一屋檐下,但双方互不待见,家也像是被分体了一般,大家平时都待在各自的房间里,出门时,则会将自己房间的门锁上。这样的日子对老人来说,每一天都很煎熬,“我年纪大了,长时间如此,心脏实在有些吃不消,所以我便动了回老家的念头。”
然而,这些年老人一直没回过老家,房子已然老旧不堪,他该住哪呢?“我现在要么将老房子修缮一下,要么重新买一套房,可我现在手中并没有多少存款,每月的退休工资也仅够日常开销,所以我便向儿子求助,希望他能够给我一笔钱,解决我的住房问题。”老人说,原本他觉得儿子和儿媳肯定会同意,毕竟分开对大家都是一种解脱。而且当年儿子结婚买房时,老人为了帮忙凑齐首付钱,不惜卖掉自己老家的一套房产。因此,老人认为,如今儿子理应将这笔钱归还于他。但让老人没想到的是,此事竟遭到了儿子和儿媳的坚决反对。
“他们说我当时出钱属于资助行为,而且剩余的房款一直是他们在偿还,这些年他们的经济压力也比较大,至今银行里仍有欠款未还清。”老人说,对于儿子、儿媳的说法,他并不认同,一方面儿子买房,他并没有出钱的义务,当时只是为了帮助减轻儿子的负担,如今他需要这笔钱,儿子便应该将钱还给他;另一方面儿子有赡养他的义务,如今既然双方无法生活在一起,儿子便应该帮他解决住房问题。
在双方多次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如今老人欲通过法律途径维权。那么,从法律层面上来看,老人能否讨回这笔钱呢?记者咨询了江苏万善律师事务所的眭花琴律师,她表示,在司法实践中,父母为子女购置不动产出资,事后以借贷为由主张返还,而子女主张出资为赠予的,应当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父母承担出资为借贷的举证责任。如果父母不能提供充分证据导致出资性质处于真伪不明状态时,应当由父母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眭花琴建议,父母给子女出资购房的,若此笔出资款并非赠予,就须明确表达借贷含义,并保留好相关的借款凭证。若事前没有相关约定,由于父母与子女这一特殊亲缘关系,仅凭打款记录,并不能有效认定为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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