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闷! 羽绒服送干洗店竟洗丢了

核心提示: 21日,市民杨女士致电本报民生热线86983119反映,称几天前,她将一件羽绒服送到某干洗店干洗,没想到竟然洗丢了。而更让她郁闷的是,干洗店还不愿照价赔偿,只肯按干洗费的5倍进行赔偿。

郁闷! 羽绒服送干洗店竟洗丢了

律师:消费者可凭购买发票和洗衣单据向干洗店索赔

本报讯(记者 王国禹)随着气温逐渐上升,干洗店的生意也开始红火起来。但在干洗过程中,因干洗不当或衣物丢失而引发的纠纷并不少见。21日,市民杨女士致电本报民生热线86983119反映,称几天前,她将一件羽绒服送到某干洗店干洗,没想到竟然洗丢了。而更让她郁闷的是,干洗店还不愿照价赔偿,只肯按干洗费的5倍进行赔偿。她想知道,遇到这样的事情,到底该如何处理?干洗店的做法是否妥当。

杨女士告诉记者,最近气温上升,她感觉不再需要穿羽绒服了,于是便将过年穿的羽绒服送到干洗店进行干洗,当时店里的老板告诉她三天后可取。可没想到三天后,当她去取羽绒服时,却被告知羽绒服找不到了。

“价值500多元的羽绒服送到干洗店,竟然被洗丢了,我真是想不明白!”杨女士向干洗店提出按照羽绒服原价进行赔偿的要求。但干洗店老板却称,按照干洗店行业的普遍做法,凡损坏或丢失顾客衣物,他们都是按照干洗费5倍的价格进行赔偿。

“我的羽绒服干洗费是35元,如果按照老板说的赔偿方案,我只能得到175元的赔偿费,这和我羽绒服的价格相差较多。何况,羽绒服是送到店里后被干洗店弄丢的,干洗店理应全额赔偿。”对此,杨女士很是气愤。协商无果后,杨女士表示想咨询一下律师,于是,记者陪同杨女士来到一家律师事务所,咨询干洗店的这种做法是否妥当。

对此,该律师事务所的贡律师表示,干洗店的这一做法没有法律依据,甚至是违法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因此,该干洗店按干洗费5倍价格进行赔偿的做法是无效的。

另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贡律师表示,杨女士可携带羽绒服的购买发票以及干洗店出具的洗衣单据,向该干洗店索赔羽绒服的费用。

 

责任编辑:吴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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