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数人江钓被查

核心提示: 2月14日,市农业农村局渔政管理部门在进行长江禁捕突击巡查时,当场查获数名非法垂钓者。

春节期间数人江钓被查

渔政管理部门:一人一竿娱乐性垂钓同样不允许

本报讯(记者 王国禹)长江流域10年禁捕,很多人都知道这一规定。《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禁渔区内禁止从事捕捞及垂钓活动。可是,春节期间少数人抱着侥幸心理,认为执法人员休假不会查,于是偷偷来到江边垂钓。2月14日,市农业农村局渔政管理部门在进行长江禁捕突击巡查时,当场查获数名非法垂钓者。

2月14日上午10时许,记者在跟随渔政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在长江流域界牌段一处江河交汇处,多名男子正在专心垂钓,有的戴着太阳帽站在坡道上,有的掩藏在芦苇丛中。

记者先行前往江边询问其中一名正在垂钓的男子:“现在是长江禁渔期,难道不怕被处罚吗?”谁知,该男子却不以为然地说:“春节期间,渔政管理部门放假,不会来巡查的。”另一位垂钓男子则说:“今天上午没事,就到江边来钓钓鱼,打发打发时间。如果执法人员来了,我们就收竿跑。”

话音刚落,渔政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巡查到了现场,当场收缴了他们的垂钓器具以及渔获物,并进行了劝导和教育。

随后,执法人员来到长江流域界牌镇永红河闸外巡查。在执法人员查处一起非法垂钓行为时,垂钓者表示自己并非一人多竿,拒绝配合执法,不听劝导,甚至出言不逊。执法人员拨打110后,界牌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

经过一番耐心教育,垂钓者终于承认错误,并接受了处罚,“因为春节放假,无事可做,我就出来到江边垂钓了。以后我再也不会来这边垂钓了……”

“长江流域实施10年禁捕以来,大部分钓鱼爱好者都很配合,但也有一些市民存有侥幸心理,以为节假日期间执法部门休假,于是到江边偷偷垂钓。”据渔政管理部门执法人员介绍,春节期间,渔政管理部门放弃休假,每天安排执法人员巡江,对明知故犯的长江垂钓者进行教育和处罚。

采访中,也有垂钓爱好者提出疑问,如果不是一人多竿,而是一人一竿娱乐性垂钓,是否允许呢?渔政管理部门表示,最新修订的《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中,新增了长江干流江苏段在禁渔期内禁止垂钓的规定。具体规定为:在禁止垂钓的区域垂钓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两百元罚款;使用多杆、多钩、锚鱼、长线串钩等器具垂钓,或者销售渔获物的,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垂钓器具,并处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使用可视化设备或者利用船、艇、筏、浮具等辅助垂钓的,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垂钓器具、可视化设备,并处两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

由此可以看出,江苏段长江流域在禁渔期是不准钓鱼的,哪怕是休闲娱乐垂钓。

责任编辑:周娜
相关阅读: 数人 江钓

本网首发

丹阳视觉

丹阳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