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前移压实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措施

核心提示: 1月28日,派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监督管理科组成联合督查组,分2组对司徒、开发区等5个镇区(街道)18家药店以“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明察暗访。

本报讯(记者 旦平 通讯员 史宏 史柏芳)1月28日,派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监督管理科组成联合督查组,分2组对司徒、开发区等5个镇区(街道)18家药店以“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明察暗访。

此次督查的18家药店涵盖了5家药品连锁企业,发现共性问题5类,主要是药店在顾客进店前未及时主动给顾客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要求规范佩戴口罩等。针对相关药品出售信息登记后没有及时上传到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的“微信小程序”、给顾客用“接触式”测温器测温后未做到一人一消毒等问题督查组要求现场进行整改。

检查中,督查组要求,各零售药店经营者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零售药店管理的通知》,规范零售药店药品经营活动,切实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坚决防止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类四大类药品登记疏漏,坚决做到应登尽登不漏登。

 

责任编辑:姜耶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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