辟谣!关于失业补助金的这些谣言,千万别信!

核心提示: 为进一步扩大失业补助金政策受益面,根据镇江市统一部署,目前已将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中失业时间由原来的2020年3月前延至2019年1月;此外,政策继续执行至2021年6月。

本报讯(记者 旦平 通讯员 徐晶)“友情提醒:从单位辞职的,现在待业的,自主创业的,都可以领取,截止到3月31号。疫情失业补助金,非失业金。社保缴费不满一年的450×6=2700,社保缴费满1年的,750×6=4500,一次性发放,带一卡通,劳动局一楼1号2号办理。”近日,有市民向记者反映,在他们的微信朋友圈和微信群中疯传这样一则消息,不知道是真还是假。

就此事,记者咨询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负责人。经确认,此为假消息,望市民不要上当受骗。

该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扩大失业补助金政策受益面,根据镇江市统一部署,目前已将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中失业时间由原来的2020年3月前延至2019年1月;此外,政策继续执行至2021年6月。

凡2019年1月至2021年6月期间,在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和新增的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全部纳入失业补助金保障范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发放标准为750元/人/月;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标准为450元/人/月。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至本人社会保障卡,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且每人只能享受一次。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凭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及时到最后一次失业前参保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申领;也可登录“丹阳智慧人社公共服务信息系统”线上平台——个人业务申领,逾期将不再受理。

如有疑问,可咨询市就管中心失业保险部:86926811。

 

责任编辑:吴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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