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马骏
在地铁里外放音乐、公放影视剧、打免提电话……这些举动往往让人不堪其扰。针对这类“噪音”,12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版《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以下简称《守则》)明确规定禁止电子设备声音外放。这一新规一经发布,一度登上了微博热搜,引发广大网友热议。不过,《守则》中并没有对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规定。对此,上海地铁有关负责人称,工作人员和执法队会及时对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的行为进行劝阻。另外,也将逐步在列车车厢内张贴标识,以提醒乘客使用电子设备时不要外放声音。
对于这一新规,很多网友表示支持,并建议在其他城市以及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推广。不过,也有网友指出,上海地铁此举并非首创,在其他一些早已施行相关规定的城市,由于缺乏有力的监管和处罚手段,该规定形同虚设,电子设备外放声音的情况依然严重。
记者了解到,我市目前虽然没有地铁,但市民对于公共场所电子设备声音外放的行为并不陌生。在公交车上、汽车站、高铁站,甚至是医院、电影院等公共场所,旁若无人地打开免提大声打电话、聊天,将手机音量调到最高听歌、看视频,类似现象可谓比比皆是。对于当事人来说,或许把这些行为视为自己的自由,毕竟法律没有哪个条款规定,不能在公共汽车上听音乐,不能在餐厅内聊天、打电话。但是从社会文明、从影响和尊重他人的角度来看,这样的行为确实是不文明的,也很容易招致他人反感。
“绝大多数人还是有素质的,但总会有个别人只顾自己,不管他人。”对于电子设备声音外放的行为,经常乘坐公交车出行的市民秦先生有自己的看法。“那些将手机声音外放的人中,有年轻人,也有老年人,这个问题与年龄无关,而与个人的素质紧密相关。”秦先生告诉记者,有的人将手机声音外放,被提醒后还能意识到对他人造成了影响,有的人依然我行我素,甚至与提醒的人发生争执。
“有的老人习惯出门时随身携带一只小音箱,一路上播放着歌曲、戏曲;有的年轻人用手机玩游戏,旁人不仅得忍受‘高调’的游戏声音,还得忍受年轻人激动的叫喊声。”市民李女士认为,听音乐、玩游戏是每个人的权利,但如果因此影响到了别人就不应该了,“虽然在公共场所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是当事人的权利和自由,但是我们在行使自己的权利、享受自己自由的时候,也要学会顾及他人的感受,尊重他人免受打扰的权利和自由。”
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或者发出足以给周围人带来干扰和影响的声音,涉及到一个“安静权”的问题。之所以要对“安静权”加上一个引号,是因为从法律角度来看,目前还没有这一公民权利规定。但是,从公众内心的权利诉求来看,越来越多的人都希望自己能够在公共场所享受到必要的“安静权”,也就是不被他人发出的过大过高的声音影响和打扰的权利。
不少市民在受访时表示,不管是在何种公共场所,当你需要发出声音的时候,把声音控制在一个合理的、正常的范围,不打扰别人、不招致别人反感,并不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反而能够体现自己的文明与素质。公众在这方面的文明素养和遵纪守法意识还有很大提升空间。“‘禁外放’不是要求大家静音,而是提醒大家考虑到别人的‘安静权’。在很多场合中,正是这种为了他人而克制自己的自觉构成了一个人的素质、一个社会的文明。”一位市民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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