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人大代表统一接待选民日活动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与选民的联系,畅通人大代表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意见的渠道,围绕丹阳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矢志转型、奋勇争先,以加速跑的状态全面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的要求,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以实干业绩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镇江市五级人大代表统一接待选民活动暂行办法》的规定,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人大代表接待选民日活动的实施办法》的要求,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在2020年11月13日,统一开展我市各级人大代表接待选民日活动。请需要提出意见的选民,按所在地张贴的《关于开展人大代表接待选民的公告》发布的时间、地点参加接待日活动。参加接待选民的人大代表,应认真听取和如实反映选民的意见。

特此公告。

  丹阳市人大常委会

2020年11月10日

 

责任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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