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装上网课暗自玩游戏8岁男童3天刷掉1万元

核心提示: 网络世界里,熊孩子们的“坑爹壮举”可谓是接二连三,层出不穷。这不,日前又有一孩子3天刷掉母亲1万元。

本报记者 小许 通讯员 敏怡

【案例】

网络世界里,熊孩子们的“坑爹壮举”可谓是接二连三,层出不穷。这不,日前又有一孩子3天刷掉母亲1万元。

刘某的儿子韩小某今年8周岁,最近,原本厌学的他上网课可积极了,“妈妈,我要上网课了,你们别打扰我。”

儿子的行为反常,刘某虽感蹊跷,但她又一想,兴许是儿子懂事了呢,因此,她也没多问,而且还很高兴。

没想到。几天后,刘某收到3条银行转账通知,令她错愕不已。3条短信通知明白告知3天里该账号向同一账号转账共计1万元。

刘某蒙了,急忙到银行查询转账信息。查询结果显示,3笔账款竟转向同一家网络游戏公司。刘某马上想到了儿子的反常行为。

面对母亲的质问,韩小某说出了实情:原来,他近日假装上网课实则沉迷一款新游戏,并偷偷绑定刘某的银行卡,充值购买游戏装备。

为挽回损失,刘某向法院起诉,请求网络游戏公司返还充值款1万元。后经法院调解,游戏公司返还了充值款。

【以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第9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本案中,韩小某刚年满八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监护人同意,他为玩网络游戏,大额充值购买游戏装备,金额高达1万元,该大额资金的使用和处置,明显与小明的年龄、智力水平不相匹配。因此,对于小明购买游戏装备的行为,其监护人有权不予追认,并有权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回该款项。

主审法官说,在网络信息时代,成瘾游戏、邪恶动漫等蔓延成灾,危害孩子的健康成长。为了使未成年人健康合理使用网络,一方面,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应当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以身作则、教育引导,避免孩子沉迷网络;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应严格加强互联网管理,切实加强对网络的信息监控和信息过滤,加强网络游戏网站的伦理和文化建设,使网络游戏经营者形成正确的经营理念,为青少年提供一个良好的网络环境。

 

责任编辑:姜耶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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