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职工医保可享受“二次报销”吗?

核心提示: “之前听朋友说,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生病住院后,除了在医院可以报销一部分费用外,还可以到医保中心进行二次报销,但我最近拿着材料去咨询,却被工作人员告知只能报销一次,这是怎么回事?”近日,有市民来电向本报记者反映了这一情况,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答疑解惑。

本报讯 (记者 贺丽华 通讯员 张芸) “之前听朋友说,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生病住院后,除了在医院可以报销一部分费用外,还可以到医保中心进行二次报销,但我最近拿着材料去咨询,却被工作人员告知只能报销一次,这是怎么回事?”近日,有市民来电向本报记者反映了这一情况,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答疑解惑。

该市民在电话中称,今年6月,他因为肠胃不适到医院就诊,经医生检查后,由于病情比较严重,需要住院治疗。“我因为参加了职工医疗保险,所以在医院缴纳费用时当场就报销了一部分。住院期间有朋友来看望我,聊到住院费用报销一事时,他说曾有一位同事不仅在医院里报销了一部分费用,之后还到医保中心又报销了一次。”该市民说,为此,几天前他办理好出院手续后,便到医保中心咨询此事,但工作人员表示,他的情况只可以报销一次,而且医保报销方面也没有“二次报销”一说。

那么,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对此,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参保人员认为的“二次报销”,其实是同一笔住院费用的补足待遇,而这种情况仅会发生在参加职工医保且初次被诊断为癌症的病人身上。“因为癌症病人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要高于普通病人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而癌症病人在未被确诊前,到医院看病刷卡结算时,信息系统上显示的仍是普通病人,所以报销待遇并没有按照癌症病人应有的待遇享受,这之间就形成了一定的差价,需要到医保中心申报特殊病种,再到结算窗口人工补足差价。”该负责人表示,需要强调的是,唯有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首次确诊病情的那一次住院才可以办理费用补差。此外,特殊病种补差的项目和数据都是电脑根据病人的实际情况自动生成的,任何人不能改动,所以参保人员无需担心会出现少报的情况。

记者了解到,我市职工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类包括恶性肿瘤、狂躁型精神病、肾功能衰竭透析,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持社保卡复印件、出院记录、病理报告或影像报告到医保中心三楼待遇审核科申报,申报成功后到结算窗口人工办理补差。

责任编辑:王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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