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选汤底也能提交订单
外卖“必选品”成“赠品”?
本报讯(记者 马骏)在外卖平台上选购餐点,经常能看到例如打包盒这样的“必选品”,如果消费者不选购这些“必选品”就无法提交订单。然而,昨天中午,市民张女士却遇到了不一样的情况,她在美团外卖平台上一家麻辣烫店选购了一份麻辣烫,该店的汤底被商家标注成了“必选品”,售价2.58元,但张女士并未选购。不过,当张女士拿到这份外卖时,却发现这份麻辣烫是有汤底的。张女士对此感到疑惑,难道所谓的“必选品”是“赠品”吗?
在张女士的介绍下,记者在美团外卖平台上找到了这家麻辣烫店。在该店的“点菜”页面上,“必选品”被列在了第一栏。记者看到,在“必选品”中,除了打包盒还有汤底,其中汤底有两种可选,分别为经典原味(微微辣)和酸酸甜甜番茄味,前者售价为2.58元,后者售价为2元。当记者选购的菜品总价达到起送价后,页面上提示记者“未点必选品”,无法提交订单。当记者选购了打包盒后,页面显示可以提交订单了。记者又尝试只选汤底,不选打包盒,页面同样显示可以提交订单。难道说,真如张女士所认为的,不选“必选品”,商家就免费送了吗?
记者随后联系了该商家。商家方面表示,打包盒与汤底都是必选的。如果消费者只选了汤底,那么商家还是会提供打包盒,如果消费者只选了打包盒,那么商家会自动为消费者提供经典原味(微微辣)这一汤底,不过,这可不是免费赠送。商家方面称,打包盒和汤底的钱将会从消费者选购的菜品中扣除。简而言之,就是用消费者选购的菜品置换打包盒或者汤底。另外,商家方面不会与消费者进行沟通,往往是直接进行这一操作的。
那么,该商家的这一做法是否妥当呢?对此,我市江苏万善律师事务所的丁斌律师认为,商家的做法欠妥。丁斌表示,必选汤底必须在明显的页面以显著的方式公示告知,否则便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在这一点上,该商家没有问题。但问题在于,即使消费者没有选择必选品,商家也不能单方面减扣消费者选择的其他菜品,最正确的做法应该是联系消费者,及时进行沟通和提醒。商家单方面进行的这一操作实际上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根据规定,合同的变更必须征得对方一致意见,单方无权直接变更合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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