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来临,老年人消费需谨慎

核心提示: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发布的《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中明确规定,自2020年1月起,保健食品警示用语在商品最小包装物主要展示版面的占比不应小于其所在面积的20%。

本报记者 魏裕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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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保健品请认准这些“字样”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发布的《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中明确规定,自2020年1月起,保健食品警示用语在商品最小包装物主要展示版面的占比不应小于其所在面积的20%。此外,关于《指南》执行与过渡期的问题为:2020年1月1日前生产的产品可以售卖至保质期结束,2020年1月1日后生产的产品建议按照《指南》要求,执行警示语标签相关内容。

那么,保健食品经营者是否按照新规来进行消费提示了呢?记者近期来到多家超市,进行了一些探访。位于开发区金陵西路某超市内,在一保健品货架上,随手拿出一款“康富来”牌铁皮石斛西洋参颗粒,发现在该产品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19年7月17日,保质期至2021年7月17日,在左上角也注明了标志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在另一货架上,记者取出了一款2020年1月1日后生产的保健品,除了背面的配料表、功效成分、食用方法表外,没有发现标注有“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内容的警示用语。记者查看了多款保健食品后发现,大部分的包装只是在背面标注了本品不能替代药物的内容。

《指南》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保健食品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注意标签说明书的要求和禁忌。对所购买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有质疑,或遇到夸大保健食品功效、宣传疾病治疗功能的,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

出门旅游需警惕“低价游”

近年来,我市老年人逐渐成为旅游消费生力军,“爸妈游”、老年旅行团成了旅游市场新热点。据相关数据显示,老年旅游人数已占游客总数的20%以上,送父母去旅游也逐渐成为子女尽孝的重要方式。春节期间,老年人去南方度假的比较多,这段时间老年人更要对此提高警惕。

记者从我市几家旅行社了解到,针对60岁以上老年人旅游的,目的地主要有三亚、丽江、桂林、普陀山等地,价格在4000~5000元左右。随着春节到来,价格还会有所上涨。

对于一些打着“低价”“返利”等各种名号吸引消费者的不法商家,让老年人购物,有的则是借机推销保险或保健品。相关部门提醒,要选择有资质旅行社,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理性消费谨防陷阱,保留凭证依法维权。如果有需要参团出游,除了要认真看清合同外,还应掌握相关管理部门的通信联络方式,在旅行中遇到问题可以及时沟通反映。

市场监管局提醒老年人消费加强防范意识

针对老年人安全防范意识相对薄弱的现象,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科长贡杰欣说:“根据多年的举报情况分析,我们归纳出不法分子以诱骗老年人高价购买保健品、医疗器械等产品为主要方式和手段。”他介绍,在各类所谓春节前的“营销”活动开始前,不法分子多以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宣传保健知识,虚情假意“套牢”老年人。其次是聘请所谓的“专家”给老年人体检,并虚构夸大病情,利用“托”,现场亲身讲述服用某些保健品效果好的假象蒙骗、诱导老年人购买。

此外,还有不法分子会冒充亲友以“患重病、出车祸”等紧急事情为名实施诈骗;冒充公检法部门拨打老人电话,以事主身份信息被盗用、涉嫌洗钱等犯罪为由,要求其将资金转入国家账户配合调查;犯罪分子冒充社保工作人员,谎称老年人账户出现异常,之后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以公正调查、便于核查为由,诱骗受害人向所谓的安全账户汇款实施诈骗。

市场监管局提醒老人,对于那些打着温情牌,给老年人送礼物、开讲座的,要学会拒绝“热情”,保持警惕,远离高价保健品的推销。如果真的需要,可通过正规的渠道购买保健食品,并注意查验商家是否证照齐全,切忌通过传销等非法途径购买。当老人被骗时,家人应尽量少些指责和埋怨,多些理解和宽容。作为子女,平时一定要多陪伴自己的父母,给父母灌输保健品的相关常识,让老年人不再孤单,让骗子没有机会行骗。

 

责任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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