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因病死亡 继承人理应还债

核心提示: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债务人死亡了,债务是否随之去除?近日,法院审理了一起经济纠纷案。

本报讯(记者 小许 通讯员 法立)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债务人死亡了,债务是否随之去除?近日,法院审理了一起经济纠纷案。

2015年春节期间,赵某某的弟弟赵小某通过母亲卢某,向赵某某借款10万元,用于交纳新购住宅楼的首期付款等相关费用。当时,赵某某便带着儿子小明及弟弟的女友高某前往银行取款,回家后交到了赵小某和高某手中。但碍于同胞之情,姐弟二人一直未提欠条之事。

2019年4月,赵小某因病去世。为讨回借款,赵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由被告小雪(赵小某和高某的女儿)、高某偿还欠款10万元。法院审理过程中,赵某某提供了证人、证言、银行业务凭证、房产首付款及其他费用的收据等多项证据,被告卢某和高某对赵小某借款事实也均予以确认。

法院审理后查明,被继承人除了婚生女小雪外,还有一个刚出生的继承人,因赵某某放弃了对刚出生的继承人债务承担的要求,法院最终判决小雪和卢某各按债务份额的30%偿还赵某某。

主审法官介绍说,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也就是说,除非继承人放弃继承,否则,继承人在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时,要将被继承人的债务一同继承。

责任编辑:姜耶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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