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省车费”,竟伪造铁路职工工作证

核心提示: 7月31日下午,丹阳站派出所民警在丹阳站北广场进站口执勤时,发现两名中年男女进站验票时都出示了铁路职工工作证。然而,相比于男子的沉着淡定,女子却神色慌张,引起了民警的怀疑。最终,经民警现场查证,该女子持有的证件为伪造的。

本报讯(记者 尹媛 通讯员 于志丽)7月31日下午,丹阳站派出所民警在丹阳站北广场进站口执勤时,发现两名中年男女进站验票时都出示了铁路职工工作证。然而,相比于男子的沉着淡定,女子却神色慌张,引起了民警的怀疑。最终,经民警现场查证,该女子持有的证件为伪造的。

昨日,记者从丹阳站派出所了解到,当天下午两点半左右,执勤民警发现两名中年男女一前一后持着铁路职工工作证通过检票口,但这两人的状态却截然不同。“那名男子十分沉着,过检票口时也主动打开工作证给验票工作人员查验。但是那名女子却显得很紧张,紧跟在男子身后,把工作证封面给工作人员看了一下就急着过检票口进站。我当时心里就有些疑惑,于是立马上前进行查看。”在执勤民警的坚持下,女子交出了工作证。“我一打开工作证就觉得有猫腻,因为证件上面的字体很模糊,而且纸质粗糙。”在民警仔细检查时,该名女子不断在旁边催促道:“都是在铁路工作的‘自家人’,不要为难我了,我还赶着去有事。”眼见女子如此着急,民警更心生怀疑,于是当场问了她几个有关铁路方面的常识,谁知该女子立即懵了,完全答不上来。随后,民警与上海铁路局南京客运段进行了核实,南京客运段表示,并没有和这名女子出示的证件上编号相同的工作人员。

后经铁路警方查明,这名女子姓张,50岁,徐州人。因长期乘坐高铁来往于徐州和丹阳做生意,张某为节省车票钱有意结识了一名铁路职工,并根据该铁路职工的工作证件伪造了一本贴有自己照片的铁路职工工作证。而让她没有想到的是,自己用的假证会被丹阳站派出所执勤民警识破。记者了解到,经过警方深入调查,发现7月份张某还有两次“买短乘长”、恶意逃票乘车的情况,目前张某已被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可以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姜耶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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