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马骏
图为南二环桥下由公共自行车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收集的已损坏的小黄车。
记者 马骏 摄
一个多月前,市民刘志(化名)把一辆小黄车的锁给撬了,之后,他购买了一把新锁,将那辆小黄车从“共享单车”变成了“私人单车”。作为小黄车的用户,刘志觉得自己的做法情有可原,“我并不是想要这辆车,只是想挽回些损失。只要ofo公司把我的押金退给我,就算他们让我赔偿我也认。”说这话时,刘志的语气很是肯定,在他看来,没人会来向他讨车,也不会有人把押金退还给他。
让刘志意外的是,没过多久,他的那辆小黄车不见了。起初,刘志以为是ofo公司负责管理小黄车的工作人员把车取走了。然而几天前,刘志意外地在工作地点附近又看到了那辆小黄车。“我确定那就是被我拿走的那辆车,车子的挡泥板上有一块白色的油漆,我仔细看过了,一模一样,不会错。”让刘志有些哭笑不得的是,这辆小黄车被锁上了另一把锁。刘志才明白,原来是别人把他的锁撬开后将车骑走了。
刘志告诉记者,据他了解,类似这样争抢小黄车的情况眼下正不断上演。“我承认自己的做法欠妥,但也是迫于无奈。可让我没想到的是,现在竟然会出现争抢小黄车的情况。我想,那个在我之后撬锁占车的人应该也是小黄车的用户吧。”刘志说。
7月初,首批400辆哈啰单车在我市主城区投放。随着“小蓝车”的进驻,“小黄车”的退场几乎成为了定局。自2017年进驻我市以来,小黄车从当初的便利之车一步步沦为了如今的“负担之车”。在城区的投放点,小黄车越来越少,而在背街小巷、小区楼道、城区边缘……小黄车随处可见。
“从来没想过,小黄车有一天竟然成了城市‘牛皮癣’。”家住江南人家小区的徐芳告诉记者,她所住的小高层多层楼道里都有小黄车的身影。“有的一看就是坏掉的,车身上全是灰尘;有的则是被撬了原有的锁,被锁上了新锁的;有的甚至被重新涂上了油漆,但一看就知道是小黄车……”徐芳说,“现在小黄车没人管了,很多人就私占了,坏了之后就随手一丢,再重新占有一辆,这样的现象让人看得唏嘘不已。”
市城管局停车办主任陆志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高峰时期,主城区有超过7000辆小黄车,目前,主城区应仍有三四千辆小黄车。
“对于这些小黄车,我们城管部门也是有心无力。”陆志刚坦言,“去年年底,我给原ofo公司丹阳地区负责人打过电话,希望就小黄车的管理问题进行沟通,但等了一个多月,对方也没来。后来当我再次联系对方时,对方表示,他已经离职了。”
陆志刚告诉记者,目前丹阳的小黄车已处于失管状态,但城管部门却没办法直接介入进行管理。“ofo公司没有向用户退还押金,也没有申请破产。所以,就目前的情况来说,小黄车仍是ofo公司的资产,我们没有权利去收回这些车辆。”陆志刚称,ofo公司仍在运营,支付押金的用户仍可以正常使用小黄车,如果城管部门出于城市管理的目的贸然处理这些小黄车,将适得其反。对于用户私占小黄车的行为,陆志刚表示,城管部门不鼓励这种做法。“虽说小黄车给城市的管理带来了一定的负担,但我们城管部门能做的事情不多。目前,我们已经委托公共自行车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将已经坏了的小黄车收集起来,集中放置,看后续的事态发展来决定如何进行处理。”陆志刚说。
对于少数小黄车用户撬锁私占小黄车、争抢小黄车的行为,我市江苏万善律师事务所的眭花琴律师认为,对于有人撬小黄车车锁占为己有这种做法定性比较复杂,乍一看是不道德的行为,细研究后应属违法行为,这其中行为人的主观意识是重要的判定标准。若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占有小黄车则构成了盗窃违法,涉嫌违法犯罪的归公安管辖;若是因为交了小黄车的押金而无法退还,然后扣押占有小黄车,违反的是民法类的行为,属于经济纠纷,需要通过民事权利救济(诉讼或仲裁)由法院或仲裁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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