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族”暑期打工兼职需谨慎

核心提示: 近期,想打工挣钱或者想通过兼职获取一些工作经验的学生族开始加入到暑期打工兼职的队伍中,而餐饮服务业和零售业企业也纷纷打广告,大量聘请暑期工,招聘的岗位涉及服务员、收银员、促销员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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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族”暑期打工兼职需谨慎

人社部门提醒: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事先应详细咨询谨防圈套

本报讯(记者 马骏 通讯员 潘晨)近期,想打工挣钱或者想通过兼职获取一些工作经验的学生族开始加入到暑期打工兼职的队伍中,而餐饮服务业和零售业企业也纷纷打广告,大量聘请暑期工,招聘的岗位涉及服务员、收银员、促销员等等,此外,网络招聘近年来也越发火热,吸引了不少学生,这些岗位一般没有较高的技术要求,招用人员比较随意,按时或按日计薪,结算期较短。正因为这种短期的用工形式比较随意,暑期打工的学生一旦遇到欠薪情况,再向人社监察部门投诉时,由于无法立案处理,往往比较棘手。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所以暑期打工不属于劳动关系,属于民事雇佣,不受劳动法保护,而受民法、合同法调整,需通过民事诉讼进行维权。

不久前,大学生小峰(化名)在网上寻找兼职,想要赚些零花钱。一则招聘打字员的兼职工作吸引了他的注意,于是他就按照要求在网页上进行申请,并依照提示步骤加了一个QQ好友。对方和小峰聊了一会儿兼职的情况后,就让他下载一个语音软件,并认真教他下载和使用方法,随后又让他和语音软件里的一名“客服”联系。小峰不疑有他,随即就和“客服”取得联系。“客服”很热情地和小峰交流,并让他提供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应聘岗位以及工资结算方式,小峰一一做了回答。了解了小峰的基本情况后,“客服”又和小峰说要先缴纳288元的试用金,不过这个试用金在工作满15天或者工作量满50单就会退给他。听到这个钱会退回来,小峰犹豫了一会儿就通过微信把288元转给了“客服”。“客服”收到钱后,又以马甲费、资料审核费等各种名义要求小峰缴纳费用。

在缴纳多项费用后,小峰心生疑惑,这时“客服”再次要求小峰缴纳培训费,他才惊觉自己上了骗子的当,而此时,他已经被骗了1000余元。

对此,人社部门提醒学生,暑期打工可先打电话去确认是否收费,必要时可进一步确认是否需要类似于“培训费”“拍照费”“保险费”“抵押金”“手工材料费”等变相收费项目,不要为了贪图所谓“高薪”而误入圈套。如果确定不需要收费后就确认对方的地址、联系方式等,询问身边有兼职经历的同学或社会阅历较深的朋友,看看是否值得去。此外,还可以了解兼职单位是否正规,比如企业规模、求职者多否、企业执照是否齐全、工作岗位是否明确等,如果要去单位面试或想前去实地考察,最好拉上朋友陪同自己前去,还应告知父母自己的去向。个人信息不可随意泄露,证件更是不可抵押,甚至连身份证的复印件也不要轻易交出。如果在确定了兼职后需要身份证复印件时,可在复印件上写清用途,以免被用于不正当的用途。一旦发现提交的证件复印件被用于其他用途,应立即报警。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兼职期间一旦发生伤害、中暑等,即便伤害与所从事工作有关,也无法得到工伤保险条例的保护,所以安全务工很重要。

同时,人社部门也提醒企业,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364号)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责任编辑:周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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