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时交了教育附加费,但户口和房产不在一起——
“我孙子能在施教区上学吗?”
本报讯(记者 贺丽华)近日,市民朱先生来电咨询,称他和孙子共有一套房产,现孙子的户口与房产不统一,但当初买房时曾支付一笔教育附加费,如此是否可以在这套房子的施教区上学?
朱先生说,他现在所住迎春小区的房子是在2001年时购买的,当初为了让孙子能够到该小区的施教区上学,他特意在房产证上加了孙子的名字。“孙子也确实在施教区新区实验小学上了学,但报名时并不是很顺利,因为孙子的户口和房产不统一,不过后来学校还是收了。”朱先生说,如今孙子已经小学毕业,按施教区划分暑假后应该到第八中学上学,但他担心到时可能又会发生同样的事情,所以特意提前咨询一下。
“孙子的户口虽然不在这里,但当初买房时我曾支付了一笔14000元的费用,合同中有注明这笔钱是人防工程费和教育附加费以及白蚁防治费。”朱先生认为,既然缴纳了教育附加费,那即便户口房产不统一,他的孙子也应该能够在施教区上学。
随后,记者就朱先生的疑问咨询了市教育局,基教科工作人员表示,在施教区入学必须同时满足房产在该施教区内、户口在该施教区内、房产和户口一致后需要实际居住在此三个条件,朱先生的孙子因为户口不在施教区内,所以只有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才能在施教区学校入学,如果学校招生已满额,则由教育部门进行全市统筹安排。
至于教育附加费,实际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附加费,其作用是发展地方性教育事业,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它并非是能够在施教区入学的一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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