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 新作为 新篇章】重大利好! 商事制度改革领域再发“三个大红包”

核心提示: 从9月1日起,江苏省工商局顺利完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改造,新功能可以正式上线使用了!今后,企业如果需要办理诸如营业执照遗失、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企业集团核准登记等等事项,只要在这个信息公示系统上面“说一声”就可以了。

从9月1日起,江苏省工商局顺利完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改造,新功能可以正式上线使用了!今后,企业如果需要办理诸如营业执照遗失、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企业集团核准登记等等事项,只要在这个信息公示系统上面“说一声”就可以了。

你知道怎样才能成立一个企业集团吗?它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集团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母公司和其子公司(至少5家)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曾经,这三个条件挡住了多少企业“升级换代”的梦想。现在,取消企业集团核准登记,放宽名称使用条件!成立集团变得“so  easy”了。江苏省工商局企业登记指导处副处长吕娜介绍:“现在,不需要办理《集团登记证》了,所以当年集团所成立必须的这三个条件,也就随之取消了。如果企业申请在名称中增加‘集团’字样的时候,工商部门是不需要对它的注册资本、成员单位数量、不再去做审查要求了,现在改为母公司自己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去向社会公示基本状况,然后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如果遇到营业执照遗失或被损毁,怎么办?在过去,必须要先花钱登报,声明作废,然后再拿着报纸到工商部门申请补办。自从《公司管理登记条例》实施以来, 这一二十年间,国内的企业一直都是按照这样的规定程序来操作的。而现在,也不需要那么繁琐了。吕娜告诉记者:“这次,国务院取消了在报纸上刊登作废声明,改为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自行公示。这其实也免去了企业登报的费用问题,因为都是免费的。”不过吕娜提醒说,此次取消的是营业执照遗失或损毁后,申请补领营业执照的作废声明,其他法定需要公告的事项仍需登报(如公司注销、减资、合并分立等。)

此外,从9月份起,还有一个大利好,就是取消了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取消了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分支机构备案,均改由登记机关履行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登记信息公示义务!吕娜说,这一规定,极大减少了企业的波之苦:“打个比方,比如金陵饭店公司,它在全国设立了20家分公司。那么这20家分公司都需要由金陵饭店到上海、北京等全国各地去办理并且领取营业执照。在成立之后,金陵饭店自己还要再拿着上海分公司的执照、北京分公司等等的营业执照,再到江苏母公司所在地的登记机关办理一个分公司营业执照的备案手续。就是说需要两个登记事项。现在,如果再设立分公司,就不需要再拿着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再到江苏来备案了。只要由分公司所在地的工商部门上传给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后台系统把这些分公司信息,自动归并到我们江苏的金陵饭店母公司的名下。通过信息共享,就实现了母子公司的信息归集。”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孙茂强 编辑/梁瑄)

责任编辑:姜耶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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