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丹阳市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核心提示: 政协丹阳市第十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协商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丹阳市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9日至13日在丹阳市行政会展中心举行。

(2021年12月31日政协丹阳市第十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政协丹阳市第十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协商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丹阳市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9日至13日在丹阳市行政会展中心举行。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讨论市委书记讲话;听取、审议市政协十五届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协十五届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审阅其他专题报告,并围绕报告进行讨论;举行大会发言;选举政协丹阳市第十六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通过提案预审查报告;通过会议决议。

责任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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