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核心提示: 记者昨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从今年7月1日起,我市公积金缴存基数实施调整,预计9月底可调整到位。

本报讯(记者 嘉瑛 通讯员 彭国水)记者昨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从今年7月1日起,我市公积金缴存基数实施调整,预计9月底可调整到位。

据悉,此次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调整对象主要是在我市缴存公积金的企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等个人缴存者。而此次基数调整的上下限额度,主要是根据职工本人2018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进行调整。

此次调整之后,我市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1400元,缴存基数下限为2020元。职工公积金缴存基数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即2020元。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提醒广大市民,这里必须搞清楚月平均工资的算法。按照法规,月平均工资=工资总额/发放工资的月数。职工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口径计算,新录用和新调入职工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据了解,目前,我市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1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超过12%的比例上限;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等个人缴存者的缴存比例为20%。此次基数调整与2018年相比,我市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上调了800元、下限上调了130元,增幅分别为3.88%和6.88%。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各缴存单位应严格执行公积金基数调整相关规定,不得不调、少调或多调;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结果应经工会或职工代表审议通过,并在单位进行公示,职工公积金基数低于上年的应经职工本人确认。同时,今年公积金基数调整将继续落实国家“控高保低”政策,确保公积金制度的公平公正。

由于基数调整涉及面广量大,为了更好地服务市民,记者了解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各单位经办人提供了两种办理渠道:一是登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点击“单位网上服务大厅”办理,二是带相关资料到公积金柜面办理。

对于想查询个人缴存基数情况的市民,市公积金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市民可以登录公积金中心官网(https://gjj.zhenjiang.gov.cn),点击“个人公积金单位网厅”进行查询;手机进入“丹阳公积金”微信号或APP进行查询;也可以带上身份证到公积金服务大厅,让工作人员帮忙查询,或通过自助服务终端查询。

责任编辑:实习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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