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购物双重价格,你遇到过吗?

核心提示: 购物时看到的标价与结算小票上的价格不一致,这样的事,你遇到过吗?近日,有市民在欧尚超市南环路店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

标签上一个价,结账时一个价

本报讯(记者 马骏)购物时看到的标价与结算小票上的价格不一致,这样的事,你遇到过吗?近日,有市民在欧尚超市南环路店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

该市民告诉记者,他当时购买了两袋散称“带肉骨头”,商品标签上显示单价为9.9元/斤,其中一袋重量为0.858千克,标价16.98元;另一袋为1.078千克,标价21.34元。然而,当他结账后看到购物小票时,这两件商品的价格却发生了变化,标价为16.98元的“带肉骨头”变成了22.11元,而另一袋则变为27.79元。

对此,欧尚超市南环路店一位工作人员解释称,标签价格为会员价,由于该消费者非超市会员,因此无法享受会员价,而小票上的价格就是非会员价。不过,当记者提出并未在市民提供的商品标签上看到“会员价”字样时,该工作人员称,需要向公司相关人员咨询后才能解答该问题,“接下来,超市方面会发通告来解释会员价和正常价的问题。”

对于这一情况,一些市民表达了自己的看法。“我之前在一家超市购买了一个玩偶,标价39元,结账时却变成了69元,我询问店员,店员说之前搞活动,活动结束后没来得及更换标签。”一位市民表示,遇到此类问题,超市往往给出的答复是“系统问题”“价格标签未及时更换”“促销商品未录入系统”等等。“去超市购物不像买衣服,看中一件衣服,就会直接询问价格,在超市里,消费者除了关注商品外,便是价格,如果超市在价格标签上玩套路,那会让消费者质疑其诚信。”一位市民说,“对于这样的情况,如果超市能妥善解决,那消费者也能理解,但如果是有意为之,这对超市的长远经营是非常不利的。”

对此,我市江苏万善律师事务所的张志浩律师表示,如果商品标签上注明了“会员价”,那么超市的做法没有问题,如果商品标签上未注明“会员价”,那么超市的行为涉嫌欺诈。如果超市确实有过失,那么根据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另外,根据《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进行价格欺诈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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