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止使用老医保卡的通告

核心提示: 根据上级工作要求,2019年10月1日起我市将停止使用原医保卡(原职工医保卡、原城镇居民医保卡、原新农合证),全面启用社会保障卡的就医、购药和报销结算等功能。

各参保人员:

根据上级工作要求,2019年10月1日起我市将停止使用原医保卡(原职工医保卡、原城镇居民医保卡、原新农合证),全面启用社会保障卡的就医、购药和报销结算等功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人员,请尽快至各镇人社服务中心、云阳街道人社服务中心(村、社区)、开发区劳动所(村、社区)办理社会保障卡申领。

2.已办理社会保障卡未领取的人员,请本人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尽快至银行网点领取。

3.遗失社会保障卡的人员,请本人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至就近的卡属合作银行网点进行挂失补办。

社会保障卡发放银行网点查询:

各镇人社服务中心;云阳街道人社服务中心(村、社区);开发区劳动所(村、社区)。

丹阳市医疗保障局

丹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

江苏丹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5日

 

责任编辑:王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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