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店收取“调料费”,合理吗?

核心提示: 近日,市民赵女士向本报记者反映称,她和朋友几天前在新城吾悦广场的“一席地”用餐,被店方收取了每人3元的调料费,她觉得不合理。记者走访调查发现,餐饮店收取调料费现象在我市普遍存在。那么,店家收取“调料费”到底合不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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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店收取“调料费”,合理吗?

律师:应提前告知并据实收费,否则涉嫌强制消费


本报讯(记者 马骏)近日,市民赵女士向本报记者反映称,她和朋友几天前在新城吾悦广场的“一席地”用餐,被店方收取了每人3元的调料费,她觉得不合理。记者走访调查发现,餐饮店收取调料费现象在我市普遍存在。那么,店家收取“调料费”到底合不合理呢?

用餐过程中被告知调料需收费

赵女士告诉记者,几天前,她和朋友来到位于新城吾悦广场的“一席地”用餐。“在‘一席地’有过用餐经历的消费者都知道,他们家的酱料比较好吃,如果不蘸酱料的话,鸡肉的口感会差一些。”赵女士说,当天,她和朋友已经开始用餐后,服务员才提醒他们,调料是要收费的,每位3元。赵女士觉得店家这样的做法不合理,“我以前都是在金鹰步行街那边的‘一席地’吃饭,从来没有被收取过所谓的‘调料费’,这家店为什么却要收费?”赵女士说,“收费也可以,起码得在消费者用餐之前告知吧,我当时看了餐桌、吧台,都没有关于收取‘调料费’的提示语,这不是强制消费嘛。”赵女士表示,她能接受每人3元的“调料费”,但无法接受店家的做法。

调查:餐饮店收调料费很普遍

记者走访我市多家餐饮店发现,但凡用餐过程中需要额外调料的餐饮店,基本上都会收取“调料费”,这一现象在火锅店里较为普遍,金额从4至6元不等。多位市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餐饮店不该收取“调料费”,应该将调料视为碗筷之类,商家应免费提供。

市民陈女士告诉记者,她和朋友曾在一家火锅店用餐,结账时,店方收取了她们每人5元的“火锅调料费”,但是她和朋友根本没有用调料,陈女士为此和店方理论,在她的坚持下,最后店方把“火锅调料费”退还给了她。“吃火锅还要另外收取调料费,我觉得不合理,再说了,每个人也就用那么一点酱料、蒜泥、小葱、香菜的,却要收5元,未免有些贵了吧。”陈女士这样说道。

餐饮店:收取“调料费”是为了避免顾客浪费

那么,餐饮店为什么要收取“调料费”呢?某火锅店一位负责人解释称,除了调料需要一定的成本这一原因外,也是为了避免顾客浪费。

该负责人说,火锅的汤底口味比较单一,一些消费者为了追求味觉感受,往往要另外加料,而火锅店提供的调料都是手工制作,有成本费用。另外,火锅店也怕顾客在使用调料时,因为免费而产生不必要的浪费,所以收取了火锅调料费。

不过,店家的说辞显然与实际情况存在出入。一些市民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餐饮店收取“调料费”,都是按照人头来收的,也就是说,只要付了“调料费”,调料用多用少都一样。一些消费者由于被收取了“调料费”,反而过多地去使用,这就更加造成了浪费。

律师:按人头收取“调料费”涉嫌强制消费

那么,调料费的收取到底合不合理呢?记者就此咨询了我市江苏万善律师事务所的薛芸律师。薛律师表示,餐饮店可以收取一定的“调料费”,但要把收费标准告知顾客;其次,让顾客自主选择是否使用调料,按照实际消费情况据实收费。如果消费者没有消费某一服务就不需买单,一律按照人头收费涉嫌强制消费,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薛律师表示,如果店方担心顾客浪费调料,可以在顾客使用调料超出多少范围后再收取费用,顾客也不会有异议,“就像有的餐饮店,第一份调料是免费提供给顾客的,顾客想要再上一份调料的话就要收费,这种方式绝大多数消费者都能接受。”

消委会:商家应提前告知,不能事后算账

关于此类事件,市消委会一位工作人员表示,餐饮店应该在用餐前明确告知消费者哪些是收费项目,哪些是免费项目,便于消费者选择。如事前未告知,消费者在结账时可拒付。如果商家张贴了提示标语,那么顾客可自愿选择。

“顾客消费时有对消费项目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商家应提前告知,不能事后算账。”这位工作人员说,《消法》中也有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规定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消费者有权拒付经营者违反上述规定收取的多余价款或者额外费用。另外,餐饮业经营者应当免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卫生条件的餐具,在显著位置明示其提供食品和服务的价格,不得设定最低消费,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餐位费、消毒餐具费、开瓶费等不符合规定的费用。因此,对于此类事件,餐饮店应提前告知消费者“调料费”是需要收费的,让消费者自己选择,避免出现纠纷。

责任编辑:周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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